可以零申报。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7%。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符合小微企业政策的用人单位,申报金额为“零”,仍需到地税机关或网上申报。这是因为保障金今年是地税机关征收,所以,无论用人单位的保障金是否有实缴额,均应进行申报。
符合小微企业政策的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即可,不再需要上报审批材料。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不需要事先提交地税机关进行审批。
对于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认定,该负责人解释,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上年用人单位实际月份在职职工人数总和除以实际月份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上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月份总和除以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