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01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9/12*20%+年应纳税所得额*3/12*50%*20%=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一)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计算方法: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200000*10%=20000(元)

    (二)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30万元的企业

    计算方法: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200001*17.5%=35000.18(元)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

    二、提起诉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

    三、原告应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01

    1、进入清算程序

    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

    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我国未作规定。日本准予自愿解散的公司,在清算结束前经股东大会决议而恢复。


  • 100人看过2024-01-01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只有四个: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因此,营业期限是我国公司章程任意规定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股东会可以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解散事由一般是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预先约定公司的各种解散事由。如果在公司经营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可以决议公司解散。

    (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因不设股东会,其解散的决定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做出。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处罚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在程序上,公司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 100人看过2024-01-01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183条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按照《公司法》185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 100人看过2024-01-01

    新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网址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网上报税;

    2.点击网上税务登记;

    3.进入税务登记点登记类型选择;

    4.根据营业执照的类型选择登记类型;

    5.真实完整填写税务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发送地税机关;

    6.发送网上税务登记申请后可查询登记处理状态并根据地税机关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地税机关领取税务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不一样!它们的区别具体如下:
    一、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
    具体规定如下:
    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24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二、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是税法中的概念。
    小型微利企业需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公司所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公司所定的章程关于解散的事由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合并,即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中被吸收。

    3、破产,公司宣布破产时,公司马上应解散。

    4、政府主管机关宣布命令解散。

    5、法院裁定解散。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