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50%-80%。(地方留存50%)
2、如果增值税缴纳200万,地方留存50%就是100万,奖励给企业就是50-80万
3、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50%-80%(地方留存40%)
4、如果企业所得税缴纳100万,地方留存40%就是40万,奖励给企业是20-32万
总共奖励70-112万
5、如果企业需要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00万,按照最高的奖励标准就可能达到112万。
1、未收到进项票,只能对库存商品暂估入账,按暂估价格结转销售成本。
2、会计分录
(1)进货时,未收到发票,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暂估价
贷:应付账款等
(2)开出销售发票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暂估价
(4)取得进项发票时,先冲销暂估价入账分录
借:库存商品--暂估价(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5)然后,按进项发票价格做账
借:库存商品--发票价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6)冲销暂估价结转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暂估价(红字)
(7)最后,再按发票价格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发票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详细内容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本公告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已经征税的事项,不再调整;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如下:
1.在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制度健全,就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是连续12个月累计收入超过500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具体为: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保证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具体安排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核算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4]13号),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根据目前有效的规定,上述会计处理可以作为一般计税方法对差额计税的处理方法。因此,有两种处理方法:
差额征税计算方法
1.逐笔账务处理。
对于差额征税业务多或者多种计税方式的一般纳税人,为了能够更清楚地反映业务发生情况,避免汇总处理带来的可能性错误,建议逐笔账务处理。
2.月末一次性账务处理。
一般适用于业务量小、业务单一的纳税人。月末根据本月含税销售收入,按照一定税率,换算出含有的增值税,从销售收入中转录应交税费。成本费用不得如此处理。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核算
对于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差额征税的财务处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是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的,同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也是不进行抵缴的,因此,一般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增值税,建议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而不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这样处理比较清晰。
1、没有应税业务发生,没票开,每月按时做零申报处理,不按时申报的话会被税务机关罚款
2、有收入,对方不要发票,需要申报交税,在凭证摘要里注明一下“本月无票收入”,分录与开票收入分录做法一样。按税法规定发生纳税义务就要交税,有些纳税人不开发票就不向国家申报纳税,这是偷税行为,按税法规定是要受到处罚的,如果累计起来偷税金额大了,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