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修改方案重新申报,二是做驳回复审。
如果商标被驳回的理由是缺乏显著性,那就很难驳回复审,但是如果是因为跟别家的商标构成近似被驳回,那就可以驳回复审。
但是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商标是否缺乏显著性,或者是否跟别家的商标构成近似并不是很好区分,所以申请商标注册,建议建议委托经商标局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进行。这样能够帮助避免差错风险提高成功率。
那么如果出现商标注册被驳回,一是修改方案重新申报,二是做驳回复审。
商标被因“缺显”而被驳回的,并不是就一定没有任何救济的途径,权利人可以通过提交使用证据证明其商标确实存在的显著性,从而获得商标注册。但同时也需要注意的是,提交的使用证据必须是能够真实有效地证明商标标识经过使用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具有辨识度的,即具有商标最基本能够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1、行业的通用名称或者行业描述性词语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我国家颁布的《商标法》中就对这点就有规定,一般来说,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数字等等是不能直接作为商标使用的,除此外,还有像产品的功能、质量、用途等以及说明产品重量和数量的这种词语,因是行业通用词,缺乏显著性特征,所以在商标法规定中这类名字是不被商标局批准注册。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由于各行业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通用名词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就需要申请人自行评估衡量,该名字是否能作为消费者或公众判断分辨产品来源的依据。
2、不能带有暗示性或者直接使用产品的某项特点
很多申请人为了让商标名字具有一定的含义,以及更好宣传效果,就经常会使用到一些产品特点特征,现在普遍比较多的用法是谐音,比如香皂品牌“舒肤佳”就是“舒服”的谐音,洗发水的“飘柔”就是直接描述特征的名字。具体能否注册就看是直接使用还是有一定的差异了。
1、他人注册在先
商标审查员进行商标审查时,首先会对商标数据库进行检索,若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申请在先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
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商标查询存在盲期导致,属于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疏忽导致。一些企业或个人没有经验,不熟悉商标注册流程,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没有进行商标近似查询,造成申请商标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相同的情况,白白损失了注册费。
2、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3、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要谨慎对待。
4、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5、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
《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因此,企业的名称或者地址如果有变动,应及时对其名下商标做相应的变更申请。
2、为了能够使商标转让以最佳的方式进行,建议企业内部设立一个专门负责管理商标的部门,在商标交易前进行仔细的检测,一旦发现有相似的产品商标,及时反馈。对于一些中小型、发展中的企业,如果没有资源建设商标部门,可以找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和处理商标业务,这样更为简便。
3、目前国内许多商标被抢注严重,因此建议大家在完成转让后,可以在其他国家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以此来保护自身的商标声誉,在商标交易时,可以适时的关注国际商标注册信息,或者选择已国际注册的商标进行交易,做好两手准备。
4、商标转让申请一般会要求提交商标转让人同意转让商标声明书的公证书原件。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如果未提交商标转让公证书原件,商标局会给申请人一次补正的机会,如果到期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补正则转让申请会被不予核准或者视为放弃。而商标转让公证可自行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具体公证事宜可咨询当地公证处。
5、在商标转让中,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就是说,如果你想转让一个商标,但是该商标在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有相同或者是近似的商标的,就不能仅仅只转让一个了,有关的商标类别都应该全数交易过来。即如果有2个近似的,就转让2个,如果有100个近似的,那就转让100个。
6、在转让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双方都已经签署好商标交易协议,并且在协议生效后,商标交易完成后,如果发生了事后纠纷或者商标移转失败的情况,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解决纠纷,不要私自处理。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