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流程如下:
1、首先要确定收到的是《商标驳回通知书》还是《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如果是《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则继续确定以下跟自己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项目究竟是被驳回了还是初步审定了,如果是初步审定了,就基本没有再做驳回复审的必要了。
2、确定跟自己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项目被驳回了之后,要继续分析驳回原因。
3、根据驳回原因分析驳回复审的成功率如何;这时一般就需要一个专业的代理机构提供分析意见了。其中有两种情况基本可以考虑放弃驳回复审:①商标相同;②违法法律规定。
4、一般判断驳回复审成功率还要考虑如下因素:商标使用情况、商标使用建立起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情况。
5、判断代理机构是否专业:能否根据驳回原因进行专业走心的分析,能否充分了解商标使用现状,能否综合结合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给出综合性解决方案。莫听信任何信口开河的承诺。
商标近似认定的核心标准,在于两商标在同一注册用途上共同使用时,是否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具体而言:
一、两商标应为同一注册用途上的不同商标,若两商标的用途不相同或相近,那么无论两商标外观上如何近似,均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近似,换言之,更不会因此而构成商标无效。
二、被宣告无效的商标(下称“争议商标”)需在先权利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之后注册。
三、争议商标在实际使用中,造成对引证商标相关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若当事人所提交的商标申请因近似商标而被驳回的,应该的处理方式:
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没有达到法定的近似标准,然后申请复审。若确认属于近似商标的,可以去证明该商标使用在先,进而证明对商标的相应权利。若前述方式均无法处理的,则无法申诉。
1、首先要确定收到的是《商标驳回通知书》还是《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如果是《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则继续确定以下跟自己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项目究竟是被驳回了还是初步审定了,如果是初步审定了,就基本没有再做驳回复审的必要了。
2、确定跟自己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项目被驳回了之后,要继续分析驳回原因。
3、根据驳回原因分析驳回复审的成功率如何;这时一般就需要一个专业的代理机构提供分析意见了。其中有两种情况基本可以考虑放弃驳回复审:①商标相同;②违法法律规定。
4、一般判断驳回复审成功率还要考虑如下因素:商标使用情况、商标使用建立起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情况。
5、判断代理机构是否专业:能否根据驳回原因进行专业走心的分析,能否充分了解商标使用现状,能否综合结合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给出综合性解决方案。莫听信任何信口开河的承诺。
有必要,主要原因如下:
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驳回复审就是在减少这种主观因素对商标注册的影响。因此,申请驳回复审是相当有必要的。
二、驳回复审程序具有一定的审查周期,在此期间部分引证商标可能会出现期满无效、引证商标权利人注销或吊销、因未使用而被撤销的情况,则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此时申请商标就可以顺利初审和注册。如若放弃驳回复审程序,则申请商标在放弃时便无获权的可能性。
三、驳回复审程序可以尽可能维持在先申请日的地位,阻碍在后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申请注册,为后续相关商标权利的获权争取时间,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申请人对该商标享有独占的权益,为商业竞争提供先发优势。
1、首先要确定收到的是《商标驳回通知书》还是《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如果是《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则继续确定以下跟自己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项目究竟是被驳回了还是初步审定了,如果是初步审定了,就基本没有再做驳回复审的必要了。
2、确定跟自己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项目被驳回了之后,要继续分析驳回原因。
3、根据驳回原因分析驳回复审的成功率如何;这时一般就需要一个专业的代理机构提供分析意见了。其中有两种情况基本可以考虑放弃驳回复审:①商标相同;②违法法律规定。
4、一般判断驳回复审成功率还要考虑如下因素:商标使用情况、商标使用建立起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情况。
5、判断代理机构是否专业:能否根据驳回原因进行专业走心的分析,能否充分了解商标使用现状,能否综合结合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给出综合性解决方案。莫听信任何信口开河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