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可知,作出裁决的期限(一)仲裁庭应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二)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认定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三)程序中止的期间不计入上述第(一)款规定的裁决期限。
因此,要看当事人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或者该仲裁委员会采取的仲裁规则来确定仲裁期限。
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