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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是怎么处理的。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的处理有以下规定:
    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100人看过2024-01-02
    债务重组费用会计处理如下:
    第一种方式:以现金清偿债务方式。
    以现金清偿债务方式: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债权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种方式:以非现金资产偿还。
    以非现金清偿债务方式: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债权人企业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多个债务人之间属于连带关系的,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2、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100人看过2024-01-02
    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在此,本文所谈的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有序的采取多种手段达到期望报告盈余的行为,从而使管理者自身利益最大化或者企业价值最大化。
  • 120人看过2024-01-02

    1、对负债企业控制权的影响

    如果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或者债务转为资本与其他方式的组合,债权人因此而成为债务企业的新股东,原有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可能受到削弱。如果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虽不会直接影响债务企业的控制权结构,但债权人在接受对原有偿债条件和方式的修改时,一般会对债务企业附加许多限制。如在还清债务之前不得发放股利或分配利润;提供具体的担保品;在债务结清前双方继续发生商品交易,一律以现金支付等。这些限制条件对债务企业的经营运作同样会产生重要影响。

    2、债权人承受的风险

    经过重组后的债务清偿时间基本上可分为三种情况:即期清偿、展期、债务转为资本,不再清偿。采用即期清偿,债权人承担的风险小,但作出的让步可能很大。在展期的方式下,债务得到偿还的可能具有不确定性。采用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获得回报的大小将取决于债务企业今后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其经营状况。

    3、债务重组具体实施的法律限制和实施费用

    不同的债务重组方式,其所受的法律限制也不同。比如对经过担保的债务进行重组,须遵循有关法规的规定;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方式,须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的要求等。另外,采用不同的债务重组方式,其费用支出也有较大的差别,如转让资产,要对资产进行评估;增发股票将债务转为资本,则会发生较大的发行费用。

    4、债务重组对双方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收益的影响。债权企业由于在债务重组中作出让步,会产生债务重组损失。与此相反,债务企业会得到债务重组收益。不同的债务重组方式产生的债务重组损益可能有很大区别,在确认时间上也有差异。如果想把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则偏好于能尽快完成的重组方式,而不愿意采取将债务转为资本等较为烦琐的方式。

    (2)对资产结构的影响。经过债务重组,债仅企业、债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都会发生变化。因此,不同形式的债务重组都会使重组双方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一系列指标发生相应的变动,从而对企业的偿债能力、获利能力产生影响。

  • 100人看过2024-01-02
    1、降低经营运行的成本。
    债务重组方式有即期清偿、延期清偿、将债务转为资本不需要清偿或者可以是以上几点的任意组合,可以选择延期的方式,降低付款风险,尽可能的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增强获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为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债务重组可以减少企业债务,降低资产使用成本。一般来说,国企用来交换的资产对企业来说属于闲置的资产,给国企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较少,通过交换可以增加资产的价值,降低资产的使用成本。
    2、战略重组的需要。
    财务目标决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方向,企业财务目标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不同财务目标对企业债务的影响是不同的。
    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选择。
    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特点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 100人看过2024-01-02

    债务人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债务人违约: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

    (2)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但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的,构成债务违约。

  • 100人看过2024-01-02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为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侦权人因此而增加股权。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预期年化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法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例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主要包括以下可能的方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 100人看过2024-01-02
    法律明确规定管理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涵盖有“管理人正当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意思,这就意味着,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合理、明确的方式予以表达,且不能滥用故意造成相对人的损失。
    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管理人解除合同的范围为“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在行使方式上,要求“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即视为解除合同;
    在行为性质上,管理人的合同解除权仅是一项权利,并非遇所有合同就必须解除;在权利救济通径上,相对人对管理人随意解除合同的行为不服,可基于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向提讼,按正常的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 100人看过2024-01-02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股东在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公司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所谓的“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较非股东享有优先于非股东购买该转让的股权的权利。
    1、只有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即优先购买权只存在于“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情形,当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时,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2、“同等条件”,即其他股东购买拟转让股权的条件与第三人购买条件是“同等”的。
    转让股东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
    转让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将“转让股权事项”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时,可以要求转让股东将“同等条件”通知其他股东,因此,转让股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需要作出一次或者多次通知以及每次通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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