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不一定是要有指纹的。
一般来说签字就可以,如果签字再加上按手印的话会更好。
很多时候为了防止双方日后对借条中的关键数字、日期等重要信息产生纠纷;双方都会选择在借条中的关键位置按手印,以此来说明对该内容的认可。
通常借条上需要按手印的地方是名字、金额、日期。
借条不一定是要有指纹的。
一般来说签字就可以,如果签字再加上按手印的话会更好。
很多时候为了防止双方日后对借条中的关键数字、日期等重要信息产生纠纷;双方都会选择在借条中的关键位置按手印,以此来说明对该内容的认可。
通常借条上需要按手印的地方是名字、金额、日期。
借条不一定是要有指纹的。
一般来说签字就可以,如果签字再加上按手印的话会更好。
很多时候为了防止双方日后对借条中的关键数字、日期等重要信息产生纠纷;双方都会选择在借条中的关键位置按手印,以此来说明对该内容的认可。
通常借条上需要按手印的地方是名字、金额、日期。
借条不一定是要有指纹的。
一般来说签字就可以,如果签字再加上按手印的话会更好。
很多时候为了防止双方日后对借条中的关键数字、日期等重要信息产生纠纷;双方都会选择在借条中的关键位置按手印,以此来说明对该内容的认可。
通常借条上需要按手印的地方是名字、金额、日期。
三种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是: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1、先有抵押权后有质权若该抵押权未登记,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
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
2、先有质权后有抵押权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若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抵押权时,质权的效力应优于抵押权,不问该抵押权是否办理抵押权的登记。
三种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是: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1、先有抵押权后有质权若该抵押权未登记,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
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
2、先有质权后有抵押权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若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抵押权时,质权的效力应优于抵押权,不问该抵押权是否办理抵押权的登记。
三种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是: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1、先有抵押权后有质权若该抵押权未登记,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
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
2、先有质权后有抵押权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若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抵押权时,质权的效力应优于抵押权,不问该抵押权是否办理抵押权的登记。
公司法人欠债要看是个人欠债还是企业欠债,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个人债务的,公司转让不影响债权人向法定代表人追讨债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如果出事,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都要负上法律责任的。法人责任与外部个人责任的关系
1、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其职务行为是否承担个人责任,以其在履行职务时有无过失为依据。只有有过失的,个人才可能承担责任。
2、违约责任只能由法人承担,而不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承担。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集体合同总是以法人的名义签订的,只能由法人来承担义务以及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
3、法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个人才承担外部责任。依我国劳动法规定,只有对劳动者造成严重的人身侵害,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才直接承担个人责任。
1、一般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需要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