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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0人看过2024-01-05

    1、公司资产清理完毕后,可以看破产管理人调取出来的欠债公司的银行流水,看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在验资完成后有大额资金转出,就有抽逃出资的重大嫌疑,可以追究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让股东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看欠债公司是否有提交财务账册给破产管理人,如果没有提交,那么法院就没法对全盘财产清算,这种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看欠债公司是否是一人股东,如果是一人股东,在股东不能证明和欠债公司财产是相互独立的情况下,股东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看股东认缴的出资款是否实际缴纳到位,如果没有实际缴纳,即使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还没有到期,但是一旦公司破产清算,没有到期的认缴出资就要加速到期,提前交款,来偿还债权人。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三种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是: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1、先有抵押权后有质权若该抵押权未登记,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

    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

    2、先有质权后有抵押权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若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抵押权时,质权的效力应优于抵押权,不问该抵押权是否办理抵押权的登记。


  • 493人看过2024-01-05
    被执行人没有钱,可以执行其他公司财产。如果确实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案件的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 198人看过2024-01-05

    可以。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因此,全体股东间关于公司单独向某一股东分红、其他股东不分红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有效。约定收益条款作为协议中不可分割的部分,是股东间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协商后,对公司管理权、股东分红权及一方股东支付另一方股东固定收益事项的特别安排。该约定不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其有效。

  • 175人看过2024-01-05

    1、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

    3、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 172人看过2024-01-05
    首先,如果仅仅起诉公司,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执行股东的财产的,否则就成了不审理即言判;如果要执行股东的财产必须符合法定的信形,且必须列股东为被告。
    其次,该股东没有缴足出资,那么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赉任;或者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建议具体信况具体分析处理。所以,特定信况下可以起诉股东并执行,但是单独起诉公司不能直接执行股东。
  • 141人看过2024-01-05
    通常具体的流程为: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 298人看过2024-01-05

    公司对外担保需要经过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

    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是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 1273人看过2024-01-05
    1、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如果法院执行立案6个月,还没才去强制执行措施,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
    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166人看过2024-01-05
    一、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三、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四、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五、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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