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股权收购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其实就被收购方将一项资产出售,出售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收购方就是按购入一项资产,资产按购入价(公允价值)为计税基础;长期股权投资是股东间的交易,和被收购企业无关,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自然是没有变化的。股权收购一般税务处理很简单,和其它的资产出售没有什么不同。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如果能够保证该评估价是符合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则可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额。该评估价可以是含税的也可以是不含税的,看评估的依据是什么。如果参考市场含税售价,则可以按照含税价评估。
以实物资产出资,在账务中按照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但在税务上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转让的如果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份,则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贵司的账务处理中需要将长期股权投资的占比减少,确认长投的转让所得。具体账务处理可参考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母公司破产可能导致子公司解散清算。母公司的破产并不必然导致子公司归于消灭。母公司可将其对子公司拥有的股份在评估基础上进行转让,转让所得纳入破产财产,但子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保留,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这类问题比较复杂,不是简单一两个法条就能解决的,对律师的专业要求也比较高,碰到这类问题,最好问问专业人士,以免留下后遗症。
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