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例如,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所以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法人代表承担公司债务情形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人代表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如果公司法人代表是股东,有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行为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一、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所以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人代表承担公司债务情形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人代表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如果公司法人代表是股东,有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行为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且符合以下要件:
(1)持有股份是提起派生诉讼的首要条件。对于有限公司而言,我国《公司法》规定凡是股东均具有提起派生诉讼的资格,法律没有限定持股的比例;对于股份公司,《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以上的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起派生诉讼;
(2)提起派生诉讼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须达到合理的期限。有限公司股东由于股权持有关系比较稳定,故法律不作时间要求;股份公司股东转让比较灵活,为体现起诉的股东与公司利益的直接相关性和防止恶意滥讼发生,《公司法》规定了连续持股180天以上的要求,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该连续持股的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
(3)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告股东应当穷尽内部救济程序。穷尽内部救济程序是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股东向公司的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出诉讼请求后(针对监事的诉讼请求应当向公司的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出),收到请求的机构或者责任人必须在30日内给予答复并作出决定:提出起诉,或是不提出起诉。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起诉请求时和作出决定时应当分别作出披露,非上市公司应当将该等信息告知其他全部股东。公司在30日没有作出决定的,视为不准备起诉,股东可直接提出派生诉讼。股东认为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收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的,也可以径行提起派生诉讼。所谓的紧急情况是否可以构成正当的豁免内部救济程序的理由,由人民法院裁量。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