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一般企业而言,这类业务并不常发生,对其性质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因而会计处理也会有所差异。
如果尚未到约定的收款期限,原债权人急于取得货币资金,贵公司是为了帮其解决暂时的资金困难,可理解为原债权人贴现收款权利,类似于应收票据贴现,原收款日期不变。可以所支付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将所支付金额与未来收款金额的差额视为贴现利息,分期确认利息收入。
如果已经超过约定的收款期限,债务人暂时无力偿付,贵公司是为了帮债务人解决不能偿付到期债务问题,约定延期收款,则相当于借出款项赚取利息。可视修改后的收款期限长短,用名义利率法或实际利率法确认应收的利息费用,计入损益。
如果预计该业务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即不能按150万元全额收回,则可以考虑以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入账,将其公允价值与所支付对价100万元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应收债权的公允价值是应收债权的最佳估计收款额的现值(比如130万元)。
将该项业务视为一项融资业务,以最佳估计收款额的现值作为公允价值确认应收债权,将其公允价值与实际付款额(100万元)之间的差额记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期确认为利息收入。实际收款额超过最佳估计收款额的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我们倾向于按最后一种方式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转让给其他公司,两家公司进行合并的,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合并后的企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债务是民法上债权债务与公司的简单组合,公司债务受到《民法典》的调整。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由此可知,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债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效果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确定。
第一步: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第二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
第三步: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
第四步: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五步: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
可以转让。但是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无效。在公司进行转让后,公司原有的债务应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转让给其他公司,两家公司进行合并的,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合并后的企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转让给其他公司,两家公司进行合并的,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合并后的企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债务是民法上债权债务与公司的简单组合,公司债务受到《民法典》的调整。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
由此可知,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债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效果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