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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人看过2024-01-24
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资金无法保证,其最终结果,直接影响到其他担保需求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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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人看过2024-01-24
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资金无法保证,其最终结果,直接影响到其他担保需求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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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人看过2024-01-24
借款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承担的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违约部分加收的罚息,贷款方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使用借款造成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的本息,并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贷款方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
4、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停产而确定无法履行合同的,对于处理财产的收入,除了按照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付贷款。
5、由于国家决定关闭、停产、转让和撤销工程建设措施,借款所依据的计划有变更或者由于可抗力的影响及其他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向贷款方申请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贷款方应承担的责任
1、贷款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除补发贷款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2、由于国家信贷计划的变更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等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通知借款方后,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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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人看过2024-01-24
1、为境内内资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和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1年期以内(含1年)的对外担保,由担保人报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者经济特区外汇管理分局审批;
2、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对外担保和为境外机构提供对外担保,由担保人报经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者经济特区外汇管理分局初审后,由该外汇管理分局转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担保期限届满需要展期的,担保人应当在债务到期前30天到所在地的外汇局办理展期手续,由外汇局依照规定的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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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人看过2024-01-24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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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人看过2024-01-24
1、建立客户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以往的客户履约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并采用动态信用管理。付款政策也应灵活、多样。对信用好的客户,可以放宽政策。对信用差的客户,应严格政策,这在国际信用制度的应用中比较普遍。对新客户应该对其资信进行保守的评价,制定相对严格的合同条款,对资金充足或项目资金落实的客户的付款限制,可以适当放宽政策。
另外,对大客户,可以放宽政策,而对小客户,条件应相对苛刻。做到事先防范。
2、设定催款职责,实行部门化管理。在企业内部,尤其是欠款严重或欠款经常发生且足以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的企业,应设立合同收费的岗位职责,合同还款的好坏,纳入该岗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而且以此作为部门绩效的评价因素之一。对于欠款严重的企业,可以采取激励政策,鼓励催款人员努力经营,早日收回款项。
3、除开展催款人员的催款活动外,企业可以配套采用各种方法,促进企业的还款。
4、从大环境来说,银行系统应成立催款公司,部分企业为及时回收货款,可以将合同欠款的受益人折价转让给银行的催款公司,由银行催款公司负责催款,甚至利用银行权利强制划款,企业可以马上得到少许折扣的资金。
5、银行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适当放宽资本金的控制,而加强信用的控制,使信用好、资金少的企业得到较好的生存发展机会,而对资金雄厚、信用差的企业做适当限制。
6、推行信用证制度,欠款企业的开户行为信用证的开证行,收款企业的开户行为议付行,在银行之间建立强有力的沟通和制约,保证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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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人看过2024-01-24
债权转让方式包括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合同采用通知转让。
所谓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不论主体、客体,还是内容、形式均应受到限制。
1、主体方面的限制。
2、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3、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4、形式方面的限制。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以上四点说明,债权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要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想使债权转让具备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应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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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人看过2024-01-24
从目前出现的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1、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
3、真债权假合同。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
4、新贷还旧贷。银行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时失误将旧贷手续作为债权依据交付,或旧贷手续本不规范,在审计检查活动中为掩盖不规范贷款,自行划转资金还旧贷,但未订立新的合同,转让时仍将原手续作为债权依据。受让人受让债权后,以手续所表明的债权已清偿之由对银行提起诉讼。
5、法律上不能。债权转让前,因银行原因造成债权难以实现,但转让时未明确说明。受让人以银行未尽义务之由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6、转让后银行又接受债务人清偿而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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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人看过2024-01-24
1、掌握打催欠电话的时机。
在欠债人情绪最佳的时间打电话,他们更容易同你合作,例如下午3:30时开始打电话最好,因他们上午一般较忙,给欠债人留下上半天做生意是个好主意,这样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进入正常的工作状态。下午是他们点钞票的时候一般心情都有较好。此时催欠容易被接受。必须避免在人家进餐的时间打电话。此外,在经销商进货后,你估计他卖到80%后催还欠款的时机最佳。
2、有时经销商会以各种原因为借口,不予付款。如:管钱的不在,账上无钱,未到付款时间、产品没有销完或销路不好,赊货款没收上来等等。这就要求业务员把工作做到赊久户那里去,留心各赊久户还款的时间,及时地掌握与结款相关的一切信息动态。只有这样,才能辨明客户各种“借口”的真相,并采取有效的针对措施。
3、在收欠款的过程中需归纳整理账目,做到胸有成竹。如果营销人员自己心目中对应收账款的明细也没有数的话,收款效果肯定不佳。
自己心中有数后还得与经销户对清账,留下其签字依据,使得今后收欠款时没有争议。只有做到这些,经销商才能痛痛快快还欠款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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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人看过2024-01-24
企业债务发生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及时预防,长久堆积的债务会将企业拖入绝境,该如何有效应对企业的债务风险呢企业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也可以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将债权转为股权。
1、诉讼清偿债务
协商偿债是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法院的强制偿债属于公力救济。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诉讼手段老确保自己债权的实现。当然,协商不是诉讼中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提起起诉。
2、企业兼并清债
企业兼并能充分发挥企业的组合效能,优化企业经济结构,并能妥善处理债务人企业的遗留问题。企业兼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职工由兼并企业安置,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债务的清偿,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3、债权转为股权
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通过协商将债权人的债权按其价值折合为股份,使债权转化为股权,这不仅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也是一种使企业债务归于消灭的偿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