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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人看过2024-01-29
    (一)审核确认
    1.清查 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2.建档 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3.认证 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未入账但已形成的负债,需先审计后再认证入账。没有招标文件、合同、经办人、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债务,按照有关规定暂不予确认。
    4.入账 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二)规范管理
    1.按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债务承接主体,规范债务管理。
    2.每年按照债务类别制定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3.在清回债权(货币或实物)中,安排专项用于偿还历史债务。
  • 214人看过2024-01-29
    总公司直接承担清偿责任。
    首先,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其次,由于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的话,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所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 131人看过2024-01-29
    进行债务转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债务是否可以转让、债务转让是否征得了债权人的同意等问题。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 135人看过2024-01-29
    进行债务转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债务是否可以转让、债务转让是否征得了债权人的同意等问题。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 197人看过2024-01-29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3、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4、供应商贷款被拖欠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贷款时,需要提供买卖合同、欠款凭证、当事人身份证明、送货清单等的证据
  • 293人看过2024-01-29
    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标准: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如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 126人看过2024-01-29
    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
    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债务起诉书”。
    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
    (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
    (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
    (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正文是公司债务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 187人看过2024-01-29
    1、通过协商的形式追回
    如果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欠款问题,将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种方法。比如对方平时的信用良好,仅仅是一时资金周转不灵, 要求延迟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并非恶意赖帐的,就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不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平时也可以采取律师函的形式敦促对方还款,并表明自己的立场,给对方一定的压力。
    2、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174人看过2024-01-29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人格,并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所以对于公司债务要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按照认缴的出资金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
  • 130人看过2024-01-29
    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3、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
    4、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
    5、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
    6、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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