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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7人看过2024-01-26
    个人独资企业的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收益和债务都是由投资人无限承担。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了分支机构的,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应该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2、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企业债务。
    3、若个人独资企业结算、破产的,其债务仍由投资人承担,但企业解散的有5年的保护期。
    4、若企业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设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人配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5、若企业转让给他人,转让人和受让人对于企业转让前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6、企业在承继时,清偿的债务应以承继的实际价值为限。
  • 134人看过2024-01-26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在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企业合并后,原企业债权债务的转移属于法定转移,不得征得对方同意,并按通知或公告生效。通知方式可以是单独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的,一般情况下应当保证相对人知道,当通知到达对方或公告期满时,原债权债务转移到合并的新企业,成为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享有债权并承担债务。
  • 121人看过2024-01-26
    企业因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可能引发债务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通过协商解决。由于企业到期不承担还款或担保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作出一定让步来解决纠纷。
    2、纠纷由中间人调解解决。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债权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中间人可以通过调解,促进双方的理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以清偿。
    3、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方可以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
  • 169人看过2024-01-26
    公司债务能抵销。公司债务可以抵销的条件如下:
    1、公司必须与对方互相支付债务,共享债权。这是债务抵销的前提。
    2、双方互付债务,必须标的物的质量、类型相同。必须是自动债权已界清偿期。必须是非依债性质不能抵消。
    3、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1029人看过2024-01-26

    非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债券,其方法步骤和上市公司一样,只是不能在交易所挂牌交易;至于对股本的影响,要看发行公告,看是否允许债转股,如果允许,将加大股本总数。

  • 182人看过2024-01-26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不可并用。虽然违约金的适用不以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但最终违约金的金额的确定是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参考标准的。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因此,二者是不可能并存的。

  • 180人看过2024-01-26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适用。

  • 166人看过2024-01-26

    私募基金备案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身份证电子版、股东身份信息;
    5、所有高管人员一寸照片;
    6、验资报告;
    7、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8、私募基金备案对高管的要求。

  • 668人看过2024-01-26

    私募基金是需要备案的。根据《私募投资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的规定,私募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 100人看过2024-01-26

    债务清偿协议书

    协议双方:

    债权人(以下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在年月因经营中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融资人民币万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鉴于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不能按原约定向甲方以货币资金归还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财物折抵其应偿债务,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以下财物抵偿于年月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币万元(以乙方财务记帐凭证为据,复印件附后):名称型号数量所有权证明及编号评估价值

    二、本协议成立后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向管理部门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本协议自财物办理了过户登记之日起生效。上述财物过户登记之日起,甲、乙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即解除。

    三、因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四、本协议所列的财物乙方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将保险的受益权记于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险期满。本期保险期满后,财物的保险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保证上述财物的所有权上未设定过权利限制(如抵押等),亦未被有关机关查封、扣押、保全等。由于乙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财物所有权过户不成,甲方仍具有债权人的法律地位,有权依法行使债务追偿权。

    六、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后成立。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一份由公证处备案。

    协议人

    甲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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