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能设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抵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资金流动和促进资金融通等优点,在满足银行拓展客户的同时,又可解决的融资需求,所以广泛地被银行所采用。特别提醒的是银行一定要考察好在建建筑是否合法。
赌场做的担保无效,这个不是担保行为合法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叫做主体无效。
第二种情况是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
第三种情况是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四种情况是用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
第五种情况是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未能及时的行使权利。
1、在有书写的必要和紧迫性时候应该写书面的欠条或借条,司法实践是讲证据的,防止发生纠纷口说无凭。
2、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3、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或者附上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发生纠纷是方便确认当事人。
4、签名、时间必不可少,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最好按手印,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5、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欠条才是最标准。
6、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7、保证人要写清楚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1)如果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主张逾期利息;
(2)如果没有约定的,不能主张逾期利息,但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2、未如实出资。股东未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实缴纳出资的,以未缴纳出资数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抽逃出资。股东出资后,抽逃公司出资的,以抽逃出资的数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滥用股东权利。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是无效的。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所以这种约定的连带责任是无效的。
2、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4、合同双方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