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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收购方的内部决策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

    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

    1、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果有的,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二)出售方内部决策程序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

    1、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

    具体表现为:

    (1)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符合《公司法》第7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
    1、有限合伙人知情权,即有限合伙人获取合伙企业信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权利;
    2、有限合伙人的监督权,即不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普通合伙人经营合伙事务的情况。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正面回答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公民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应认定合伙协议有效。
    (二)公民之间虽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但当事人均承认订有口头协议或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其订有口头协议,且当事人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可以认定合伙关系成立。
    (三)公民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也无人能够证明订有口头协议,如当事人进行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也可推定为合伙关系成立。
    (四)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本职工作以外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商业性活动的公民,不具有从事合伙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其与他人所订立的合伙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 100人看过2024-01-01

    如下:

    1、申请人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口头告知或在5日内电话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由申请人现场领取。不准予许可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未注册35类商标可以做加盟。
    但是如果有人在35类以你的商标名字注册了,那么他也可以在没有你授权的同时开这个店,借用你的品牌,搭顺风车,你还不能收他钱。因为35类涉及到广告、营销等等,是通用类别,你的服务或者产品如果需要做连锁店之类的市场营销模式,都要把35类注册了,用以保护自己的品牌不被人冒用。因为对方注册以后也是受到保护的。
  • 100人看过2024-01-01
    可以。未注册35类商标可以做加盟,但是如果有人在35类以你的商标名字注册了,那么他也可以在没有你授权的同时开这个店,借用你的品牌,搭顺风车,你还不能收他钱。因为35类涉及到广告、营销等等,是通用类别,你的服务或者产品如果需要做连锁店之类的市场营销模式,都要把35类注册了,用以保护自己的品牌不被人冒用。因为对方注册以后也是受到保护的。
  • 100人看过2024-01-01
    由合伙人自行约定,在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情况下,需要将该期限纳入登记范围,但在实践操作中,经营期限为营业执照中的必填项目,在合伙协议中必须约定经营期限。诸多合伙企业的设立因合伙人之间的投资项目决定,该期限当以此项目的时长确定。若该项目的未来发展前景好,可将其设定为永久,那么营业执照上面的经营期限将为永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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