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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债权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的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权利质权人的债权到期后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就质押的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权利质权人对出质权利享有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例如债务人对债权人负债10万元,为担保该债权的清偿,债务人以其对第三人的13万元债权向债权人设定质权,即为债权质权之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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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流程是: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改制企业领取金融债权保全证明。

    (二)改制企业要求债权银行填报金融债权保全证明。

    (三)改制企业退回金融债权保全证明。

    (四)办理部门核查改制企业金融债权保全情况;

    (五)办理部门出具金融债权保全证明。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下方式维权:

    (1)、如果以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行为,未转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要缴纳保证金;

    (2)、如果债务人已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转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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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的清偿方式,主要是由收单行提请付款。收单行在向特约商户付款时,会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再向发卡行提出付款请求。如果发卡行对交易无异议,则向收单行支付款项,同时通过预扣的方式与收单行分享业务的手续费。否则进入拒付或再请款阶段,甚至最后要提交更高一级的组织来裁决。
  • 100人看过2024-01-01

    债务纠纷的立案标准是,如果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人民法院就会予以立案受理。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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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债权人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法院管辖权:

    (1)如果借款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债权人可以向约定地法院提起诉讼;

    (2)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债权人可以向借款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后,债权人应当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否则,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一过,法院也不会予以保护。只要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除非债务人最终通过正常清算退出市场,债务人及其股东的责任都得不到豁免。

  • 100人看过2024-01-01

    公司倒闭了之后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吊销营业执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一、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二、现在公司吊销营业执照,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清算。

    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一、清算债务人对外的赔偿责任。

    二、清算义务人对外的清偿责任。

    三、清算义务人内部追偿责任。

    四、清算义务人的内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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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明确请求范围。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

    A.请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出的必要或有益的费用。必要或有益,应按照管理人支出费用时社会上的客观标准和观念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某个人的意志。

    B.请求清偿必要或有益的债务。

    C.请求赔偿因管理而造成的损失。

    2.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应尽心尽责妥善管理。所谓妥善管理,从客观上来看,管理要有利于被管理人,使被管理人的财产少受、免受损失,或增加其利益,否则,尽管进行了管理活动。也不能向被管理人请求补偿,如造成被管理人的损失还应当负责赔偿。妥善管理还包括管理活动不得违背被管理人曾明示过的意思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此意思不得违背法律或社会道德。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般情况来说,债权人是无权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隐名股东只是根据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享有分取红利的债权,而并不享有股权。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不能对显名股东代持的股权、股份进行保全;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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