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登记机关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资料有总公司签署盖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登记机关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资料有总公司签署盖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没有明确规定的,但一般再一到几个月以上。
1、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同时要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和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公司法规定,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不清偿债务又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个体工商户也属于市场主体,办理流程符合一般营业执照办理:
1.提交办理申请。可以到窗口提交申请也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网上提交可以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营业执照板块办理。
2.提交材料。材料受理之后,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3.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一、准备好材料:
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3、清税证明。
二、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者登录国家政务平台网上办理。
三、提交申请,等候通知。
办理流程:
1.提交办理申请。可以到窗口提交申请也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网上提交可以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营业执照板块办理。
2.提交材料。材料受理之后,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3.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是自然人身份,不是法人组织。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具体来说:
1、先办理现有个体工商登记的注销手续。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前,先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
2、以新的经营者名义再办理新设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手续。
营业执照现在已经不需要年检了。
第一原有的营业执照年检的法律已经修改,取消了营业执照年检事项。
第二现在的营业执照只要每年年初在网上报送前一年营业情况的年度报告就可以。
第三除去年报,还需要在国家工商总局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报送即时信息
1、营业执照可以代办。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3、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账户。
1、变更登记的时间: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变更登记的事项: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