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迟到的员工进行扣除相应的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早就就废止了企业拥有的罚款权这一项,用人单位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
2、但在员工无正当理由迟到,因为迟到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就可以对员工的工资进行惩罚性的扣除,除此之外,劳动者还应当赔偿损失,用人单位也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办案机构,寻求司法解决。
中药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我们知道药有中药和西药的区别,西药治标,中药治本。当我们生病时必须看病和吃药,那你知道中药怎么申请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吗?在这里我们要明确中药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其实和其他方面的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大概是一样的。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中药怎么申请发明专利
1、资料准备
在进行申请前,我们需要做的是把所需资料准备好,尽量全面,一步到位,免得到申请时因资料缺乏而耽搁时间。
①生产用药品原料(药材)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并提供对照品及资料(留作初审单位审核用)。
②药品的稳定性试验资料、结论和该药品使用期限的有关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③连续生产的样品至少3批(中试产品)及其质量检验和卫生标准检验报告书(样品每批数量至少应为全检需要量的3倍)。
④临床研究负责单位整理的临床研究总结资料,并附各临床研究单位的临床报告等资料。
⑤药品包装材料的性能、规格及标签的设计样稿和说明。产品使用(试用)说明书样稿,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主要组分(成分)、中医药理论或基础实验阐述、功能与主治、用法和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贮藏、使用期限、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特殊药品和外用药品的标志必须在包装及使用说明书上明显表示。从第一类至第五类新药(制剂)要求申报以上全部资料。
2、专利申请前检索
为了以防万一,在专利申请前,我们需要做的关键一步是进行专利查询。以便确定哪些发明内容属于“现有技术”。如果待申请的内容在检索到的专利文献或者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已有记载,则有可能影响申请的授权前景。此外,即使没有文献记载,如果他人能够确定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也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药怎么申请发明专利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雇佣关系必须签订合同,但是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我们建议签订书面合同,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明确、具体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
雇用关系是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建筑合同单方能不能解除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建筑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是不能单方面解除的,合同解除的方式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建筑合同如果具备法定解除条件的单方能解除。法定解除情形有:属于不定期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