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50人看过2024-01-21
    合伙企业解散合伙后,合伙企业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剩余财产。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可咨询专业律师后,再做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
  • 396人看过2024-01-21
    公司转让就是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快递公司转让需要的手续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含新的《股东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变更股东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根据公司章程所做的新的人事任免决定;
    6、股权转让合同(其他股东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经律师见证;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新股东及新任职人士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8、在转让时,相关手续一定要准备齐全。如《快递员资格证》《快递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等证件。
  • 127人看过2024-01-21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建住宅物业、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以及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新建住宅不动产权属登记前,按照住宅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比例,一次性向保修金监管账户交存保修金,作为该住宅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保证。
  • 128人看过2024-01-21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建住宅物业、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以及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新建住宅不动产权属登记前,按照住宅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比例,一次性向保修金监管账户交存保修金,作为该住宅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保证。
  • 145人看过2024-01-21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建住宅物业、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以及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新建住宅不动产权属登记前,按照住宅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比例,一次性向保修金监管账户交存保修金,作为该住宅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保证。
  • 139人看过2024-01-21
    所谓股东出资的违法形态,是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违法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实质违法形态和形式违法形态两种,前者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没有履行或没有适当履行自己出资义务的违法形态,而后者是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其出资意思的外在表现形式违反法律规定的违法形态。实质违法形态主要包括:拒绝出资、虚假出资、出资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出资标的物估价过高、货币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等具体违法形态。形式违法形态主要包括:未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未在股东名册上记载、未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等。
  • 136人看过2024-01-21
    抵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6)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 131人看过2024-01-21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备案手续,并提供新建住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和附属设施设备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相关文件、资料。
  • 130人看过2024-01-21
    质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6)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 125人看过2024-01-21
    新建住宅建筑区划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住宅生活用水纳入城乡自来水管网,并供水到户;
    (二)住宅用电按照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得使用临时施工用电;
    (三)住宅的雨水、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水、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需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的,应当经水务、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并确定临时排放的期限;
    (四)住宅区附近有燃气管网的,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燃气管网镶接。住宅区附近没有燃气管网的,完成住宅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负责落实燃气供应渠道;
    (五)住宅区内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防等设施设备按设计规范配置到位;
    (六)住宅区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之间有直达的道路相连;
    (七)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政、农贸市场及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住宅建设工程分期建设,上述设施尚未建成的,应当有可供过渡使用的相应公共服务设施;
    (八)按照住宅设计规范预留设置空调器外机和冷凝水排放管的位置;
    (九)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住宅区内的绿化建设;
    (十)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住宅区内停车库(位)的配置;
    (十一)住宅建设工程分期建设的,已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隔离措施;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