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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人看过2024-01-21
    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下限,甚至可以约定不需要试用期。
    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不得约定试用期。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以上法律法规是各用人单位均必须遵守的。如果在格式合同或公司规章中,求职者发现与法律相冲突的规定,则要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 144人看过2024-01-21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 134人看过2024-01-21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依据其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来看,分为三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生效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同时发生。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是在已经使用劳动者的情况下,从开始使用劳动者之间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使用劳动者,然后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工合同。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在劳动合同订立后一段时时间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和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过了一段时间才使用劳动者。
  • 129人看过2024-01-21
    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书面形式及要求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例外情况
    作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 288人看过2024-01-21
    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承担的义务为债务。债权就是在债的关系中,一方(债权人)请求另一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147人看过2024-01-21
    是指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与之相对应的权利为共益债权。共益债务的认定至关重要,如果认定不当,势必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136人看过2024-01-21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可咨询专业律师后,再做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
  • 163人看过2024-01-21
    用于股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具有以下特点:
    1、可以用货币估价。即可以用货币评估、计量并确定价值。人的思想、智慧等,因无法估量其价值,故不宜用于出资。
    2、可以依法转让。即可以进行交易、转让。根据其性能不可转让的财产,不得用于出资。
    3、没有法律与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禁止转让的文物,不得用于出资。

  • 460人看过2024-01-21
    公司转让是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的行为。法人的变更是在法人的存续期间内,法人在组织机构、性质、活动范围、财产或者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等重要事项上发生的变动。
    公司转让,不仅要把股权转让出去,到工商局去变更股东,也要变更法人代表,完成变更后公司和现有股东和法人就没有关系了。法人变更,只改变了法人代表及重要事项,股东没有改变,公司所有权也没有改变。
  • 149人看过2024-01-21
    企业的破产分为以下四个程序:
    一、申请的提出: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
    二、申请的受理:审查破产资格、审查破产界限。
    三、和解与整顿:对达到破产界限而有可能挽救的企业,通过与债权人达成延期减免还债的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进行整顿。
    四、破产清算:清算组组成、破产财产以及破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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