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者为依法成立的公司/企业
2.提供公司3名人员社保证明
3.企业注册资金1000w以上(全网)/企业注册资金100w以上(地网)
4.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
5.在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拥有工信部要求提供的4套系统
ISP许可证是指ISP经营许可证,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所谓全网ISP证是经营全国范围的ISP资质,地网ISP证是经营公司所在省份的ISP业务资质,这两者的区别就是经营范围的不同。
ISP许可证《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简单来说,为普通上网用户等需要上网获得相关服务的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ISP)。
办理EDI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企业的注册资金必须满足100万以上;
2、申请EDI许可证需要企业先做好ICP备案,备案后方可申请EDI许可证;
3、申请EDI许可证需要企业提供不少于3名人员的社保,人员最好是从事相关业务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网站须符合审批要求。
(一)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二)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人,对外也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没有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三)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登录码号系统提交备案资料:
1、按照系统提供的表格信息填写系统未自动导入部分:
2、附件为号码使用单位向工信部提交的申请材料系统自动推送;
3、首次向本省管局提交备案申请,附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码号启用技术方案(写明与启用码号有关的网络组织方案和网络拓扑图、与相关基础电信网络的连接方式、电信用户(服务对象)的接入方式等)。
(2)码号的使用规划(主营业务及介绍、码号拓展使用情况,拓展位与对应的业务名称等)。
(3)码号启用前期准备情况(内容包括码号启用所需的设备、线路准备情况,码号启用实施进度安排,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协议情况)。
附件资料中如缺少以上内容,请以邮寄方式发送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4号北京市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