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集体商标特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组织既可以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也可以申请注册普通商标,但两者有区别的,那么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浅谈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一: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二: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三: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四: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五: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六: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七: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浅谈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申请ISP许可证办理的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申请办理ISP许可证的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机构;
2、办理ISP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3、办理ISP许可证申请条件中还要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4、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公司法人破产的申请与受理
破产程序是指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按比例清偿的原则,以及法定清偿顺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在全体债权人中间进行公平分配的法定程序。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破产案件的受理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1、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则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运营异常名录。
2、因经过注销的住所或许经营场所无法联络的,列入运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则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运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故弄玄虚的,列入运营异常名录。依据《条例》第八条规则:企业该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可以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成立后,股东退出一般是通过转股的方式自愿退出。所谓的“股东除名”是对股东权利与资格的一种剥夺,实施该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在诉讼环节主要通过确认公司决议有效与否来实现,在诉讼中体现为公司决议效力诉讼。
1、适用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公司除名的适用条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
2、程序要求
2.1催告前置程序
在股东达到被除名的法定情形时,公司行使股东除名权需要经过一定的前置程序,要先行催告出资并给与合理的时间。也就是说当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时,公司首先应当催告该股东缴纳或返还出资,只有在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股东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的,公司才可以进一步召开股东会审议股东除名事项。
2.2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
进行催告后仍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未能返还抽逃出资的,公司应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就除名事项形成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