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人看过2024-01-22
违约损害赔偿的主要原则有:
(一)完全赔偿原则
所谓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换言之,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且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
(二)合理预见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之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的范围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三)减轻损害原则
减轻损害原则,也称之为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以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以避免的损害部分。
(四)损益相抵原则
损益相抵,又称之为损益同销。它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即违约方仅就其差额部分进行赔偿。
(五)责任相抵原则
责任相抵原则是指按照债权人与债务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确定赔偿范围的制度。
-
168人看过2024-01-22
预期违约的概念: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此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
156人看过2024-01-22
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合同责任中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是两种不同的承担责任形式,在审判实践和当事人主张合同权利时都应注意区分。
(一)概念内涵不同。
合同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应给付对方当事人的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赔偿金是法律强制民事违法行为人向受害人支付用以弥补受害人因违法违约行为所遭受损失的金钱。
(二)责任前提不同。
违约金责任前提是约定和法定,不以损失担负,赔偿金责任不是约定和法定,是以违反合同履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为担责前提。
(三)确定时间不同。
违约金是合同订立时约定或某类合同之法定,且未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就将约定违约金的内容写入合同条款。
赔偿金是合同成立后,在履行中或履行后因履行义务不当给一方造成损失时,事后根据违法违约过错,造成损失多少依法强制履行合同义务不当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与损失相应的货币或财物补偿。
(四)责任认定不同。
违约金责任是否承担,认定的依据是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有违约行为,有违约行为,则要承担支付约定或法定违约金的责任,反之不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
赔偿金责任承担,认定的依据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因有违法(欺诈,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损害社会公益,违反法规)或者故意违约不当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而实际造成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计可预见的损失,且要求主张合同赔偿金的一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另一方的过错和所造成的损失,提供不了确凿证据,赔偿金的主张则不予支持。
-
155人看过2024-01-22
违约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如下:
(一)、约定损害赔偿
约定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1、预定性。
即损害赔偿数额或损失计算方法在缔约时即预先约定。
2、从属性。
即它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题。
3、条件性。
即约定损害赔偿条款在主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并不能当然生效,而只有在发生了违约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后才能实际生效。
(二)、法定损害赔偿
1、完全赔偿原则
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合理预见规则
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4、经营欺诈赔偿规则
该规则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而适用的,在法律无明文规定时便不可适用此规则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
133人看过2024-01-22
违约金的定义: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
137人看过2024-01-22
合同的终止情形主要包括了:
(一)、合同的解除情形。
(二)、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形。
(三)、合同的其中一方行使抵销权的情形。
(四)、合同的其中一方免除对方债务的情形。
(五)、合同当中需要履行债务的一方将债务提存的情形。
(六)、合同的债权以及债务共同归属于其中一方的情形。
(七)、其他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情形。
在这些情形当中,最常见的就是合同的解除情形。具体来说包括了:
1、合同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形;
2、合同当事人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情形;
3、合同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
-
148人看过2024-01-22
抵销的分类:
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
(一)、法定抵销
1、法定抵销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2、法定抵销的例外: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
3、法定抵销的操作: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意思表示为之,该意思表示以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对方时发生效力,对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发生效力。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附条件的债权在条件不成就时,不能实际享有,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
在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互为相等的情况下,抵销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债务的数额大于抵销额,抵销不能消灭合同关系,而只是在抵销范围内减少债权。
(二)、协议抵销
协议抵销,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
135人看过2024-01-22
合同终止的方式有:
(一)、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或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合同被解除;
(六)、法定的或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
141人看过2024-01-22
违约损害赔偿的概念:
就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合同责任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也是充分保护受害人利益的一种主要的补救方式。从性质上看,违约损害赔偿实际上是法律强制违约当事人给受害人一笔金钱,目的在于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
-
130人看过2024-01-22
违约损害赔偿与其他违约责任形式的区别:
(一)、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两种救济方式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二)、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
损害赔偿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支付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
(三)、损害赔偿与采取补救措施。
在不适应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挽回损失。如在买卖合同中,如果标的物的瑕疵可以修补,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修补瑕疵,并由其承担修补所需费用。但修补后如仍使债权人遭受损失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给予损害赔偿。
(四)、损害赔偿与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在通过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等方法仍不足以使财产关系恢复原状时,才可以借助损害赔偿方法。除此之外,赔偿的范围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还包括管理、维护标的物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因归还财产等本身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原则上,合同解除时损害赔偿不应包括可得利益(即期待利益)的损失。
(五)、损害赔偿与定金责任。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它具有担保、证约、预付款三种作用。而违约损害赔偿则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双方具有独立性。定金责任作为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适用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而且适用的是“定金罚则”。损害赔偿以损害为前提,以赔偿实际损失为限度。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