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合并有哪些形式,合并是什么意思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几项规定为公司合并时对债权人保护确定了基本原则。
二、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签名被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不是必然无效。
如果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决议无效;如果决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仅签名是伪造的,则决议有效。
签名被伪造的股东会决议不是必然无效。
如果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决议无效;如果决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仅签名是伪造的,则决议有效。
股权代持使实际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
1、在实践中,如果设定股权持有的目的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外资为规避市场准入而实施的股权持有、以股权持有形式实施的变相贿赂等,这些股权持续协议最终可能被视为无效;
2、股权持有使名义股东面临的风险。要求名义股东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由于代理协议的有效性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名义股东承担公司的出资义务。实际投资者违约不出资的,名义股东面临必须出资的风险。存在股权代持关系的公司面临的风险;
3、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面临法律障碍;
4、面临注销边界公司的风险。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要注意以下细节:
1、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2、股权转让的价格必须与相应的出资额一致;
3、未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4、实际投资者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协议,但原股东后悔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要注意以下细节:
1、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2、股权转让的价格必须与相应的出资额一致;
3、未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4、实际投资者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协议,但原股东后悔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