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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人签署并盖章的变更申请书; 
    2、公司签署并盖章的股东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并盖章的委托书;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 
    7、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8、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9、股权交割证明。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137人看过2024-01-22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包括: 
    1、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2、公司简介及股权结构; 
    3、转让方的告知义; 
    4、股权转让份额、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5、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和方式; 
    6、取得股东身份的时间约定; 
    7、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协议和实际交接程序协议。
  • 1519人看过2024-01-22
    初创公司股权结构合理化设置如下:
    1、股权结构不应平均化。如果五个创业团队同时持有股份,股权结构平均化,企业发展一段时间后,每个人的贡献可能不同,平均股权会带来一些问题; 
    2、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创业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形式可以是现金、实物和知识产权,实物和知识产权投资需要评估,股权比例按价值设定。换句话说,股权比例、资金、工作能力、原始背景和未来贡献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划分; 
    3、建立防冲突机制。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由于经营理念的差异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股东往往争夺控制权和人合性破裂。因此,有必要建立防冲突机制; 
    4、及时发行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一把双刃剑。获得股票期权后,如果价值持续增长,对员工的激励会很强;但是,如果你发现期权价值在获得股票期权后没有增加甚至下降,那就没有意义了。
  • 152人看过2024-01-22
    1、股权交付需要出具出资证明书、列入公司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进行工商登记。 
    2、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3、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4、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151人看过2024-01-22
    1、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2、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优先受偿所得。在起草抵押合同时,除了明确当事人、违约金等条款外,还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条款,如担保贷款信息、贷款期限、抵押物具体信息、抵押担保范围等。此外,抵押合同不能约定留置条款,即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 275人看过2024-01-22
    1、一般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5%=股权转让所得×25%。
    2、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131人看过2024-01-22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
    5、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以登记为产权转移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
  • 152人看过2024-01-22
    挂名股东侵犯隐名股东利益,即名义股东侵犯实际出资人的利益时,实际出资人主要有以下处理方法:
    1、实际出资人可以主张名义股东承担代持股协议的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其之间的代持股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2、名义股东私下处分股权的,可以向法院主张认定其处分股东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 129人看过2024-01-22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151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股权继承不属于股权转让
    2、在公司原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因股权继承而成为公司股东时,事实上股权是由死亡的股东转移给了继承人,需要指出的是原股东因死亡而事实上不再享有基于股权的表决权、决策权等股东权利,而仅仅在已死亡而未完成继承的时间内保留了股权的财产权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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