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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人看过2024-01-22
外观专利侵权,能根据以下步骤认定:
1、根据外观专利授权文件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将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的产品;
3、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依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能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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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人看过2024-01-22
合伙人入伙后可以直接打理合伙事务,但是,在实际打理合伙事务时受到伤,因为是为工作致伤,所以有些人以为可以申请工伤。不过,能不能申请工伤,可以先确定是否有相关的约定。
首先,如果合伙人间对此做了明确约定的,比如约定打理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出现受伤的,将按照工伤处理,那么现在就可以按规定做工伤认定。
其次,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认定工伤的,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得先确定是否满足工伤条件。
按规定,构成工伤的条件有如下:
1、主体要求:必须是劳动者。所以,如果打理合伙企业时受伤的是合伙人之一,而且也没按约定另外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这就不属于劳动者。
2、主观方面:打理事务受伤必须是非基于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伤害,如果是因为自己的过错,或是遭到他人的故意伤害,那么这就可以排除工伤,而应按损害赔偿处理。
3、时间方面:受到伤害时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内,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外遭到伤害,将不能认定工伤。
4、地点方面:必须是在工作场所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场所受到伤害,除此之外的场所受到伤后,因为不能取得联系所以就不能认定工伤。
5、原因方面:受伤必须是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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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人看过2024-01-22
在进行店铺转让的过程中,有以下一些事项需要注意:
1、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那个店面是否设立了别的权属,如抵押权等
2、务必考察店面转让的原因及之前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免跌入转让合同的陷阱。
3、务必事先调查清楚店面地段在短期内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迁规划,从而避免上当受骗。
4、交房时需要验收,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已备以后还房时再核对.
5、合同正本和附件都要保存好,以防万一,可以花点钱公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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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人看过2024-01-22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可咨询专业律师后,再做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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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人看过2024-01-22
合伙企业解散合伙后,合伙企业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剩余财产。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可咨询专业律师后,再做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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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人看过2024-01-22
合伙企业解散后,不是可以要求立即返还出资的,必须经过清算程序,合伙企业有剩余资产的,才能返还出资。
根据企业合伙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由此可见,合伙企业必须正常散伙,绝不是简单地要回出资就可以了事的,清算是必要的程序。
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只有在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才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而不是简单的返还出资。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剩余财产。
当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摊相应的债务。倘若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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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人看过2024-01-22
1、名称核准(1-2个工作日);
2、工商登记(5个工作日出营业执照)。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3、公安局刻章备案(公章、合同章、财务章、人名章3个工作日);
4、组织机构代码办理(2个工作日);
5、办理税务登记(2个工作日);
6、银行基本帐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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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人看过2024-01-22
设立合伙企业的,应该携带以下资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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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人看过2024-01-22
两个人约定成立合伙企业,合伙经营途中一人退伙了的,那么将直接影响合伙企业的继续,并且合伙企业将面临被解散的风险。按法律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在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的应当被解散,按规定合伙人的法定人数为两人以上。所以两人合伙中有人出现退伙的,其实已经不具备法定人数两人以上,所以现在合伙企业要被依法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就容易产生债权债务问题,一旦解决不当就容易陷进纠纷。所以,建议可以在必要时积极找个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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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人看过2024-01-22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企业是可以再投资设立另一合伙企业的,只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由此可知,合伙企业作为“其他组织”的一种,当然可以再投资与他人新设另一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