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批准注销或非正常注销后又重新恢复经营的纳税人,向原辖区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依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从开业(设立)之日起至注销税务登记日期止均要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各税种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申报所属期包括:开业(设立)之日起至落户税种登记日期止;未按期申报认定非正常户至解除非正常户的走逃期间;申请注销税务登记至核准期间;注销税务登记至恢复税务登记期间。为节约办税成本,纳税人如连续多个属期零申报的,可以将多个属期汇总一份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的税务是可以进行注销的,一般是先办理国税再办理地税,但不管是哪一种在办理的时候都需要结合正规的流程来进行办理,而且还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只要审核通过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