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有: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认购或者募集的股本总额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不可以。
一般而言,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不能以该项企业作为被告进行诉讼。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1、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和转报文;
2、并购后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3、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4、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
6、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和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
7、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8、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9、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10、被并购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的协议(没有的,不需要提供);
11、并购涉及市场份额的说明;
12、境外投资者与所并购境内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13、并购事项涉及其他政府部门许可的文件;
14、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有国资管理部门的意见;
15、被并购境内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16、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7、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
18、股东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不设股东会或非自然人股东的不需提供);
19、被并购境内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0、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
21、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如果公司与劳动者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只签劳务协议是违法的。
如果公司与退休返聘人员只签订劳务协议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