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破产清算时应该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规定,从法定人员范围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2、非过错性辞退。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主要形式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由于在经济性裁员时往往涉及很多劳动者,为了防止企业滥用“经济裁员”的名义裁减人员,所以必须严明法定条件和严格的法定程序
有限合伙公司注册需要二个人以上设立。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就是7个工作日换好。
1份股东决议,把要变更的内容写上;一份公司章程修正案;一份委托代理人证明,一份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后两份资料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填好后打印。4份盖公章,该签字的签字,带好正副本,去审批大厅。
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员工没有出现过错,公司进行裁员的,都是要给予一定的赔偿金。按照劳动法律里面对于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来说,可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形进行补偿。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都是按照劳动者在一个公司里边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补偿,如果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那么他就能收到以一个月工资为标准的补偿金,如果其已工作两年,那么就将获得两个月的工资为补偿金,以此类推。
而如果一个员工在该公司工作已经满了六个月,但是还不足一年的情况下,也是会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该员工连六个月都不到的话,那么公司只需要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