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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人看过2024-01-23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可以解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之后申请注销备案,之后登报,注销税务登记证,注销工商登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06人看过2024-01-23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03人看过2024-01-23
    需要视情况而定:其一,非跨省工程的分包,由扣缴人在工程所在地代扣代缴;其二,跨省工程的分包,由扣缴人在扣缴人的机构所在地代扣代缴;如果分包人将工程再一次分包出去,有一段工程仍是跨省工程,该段跨省工程的营业税亦由总承包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代扣代缴。
  • 104人看过2024-01-23

      1.出资义务。出资是合伙人承担的首要义务。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出资,并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方式、数额和期限出资。

      2.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这既是合伙人的义务,也是合伙人的权利。设立合伙业务执行人的,业务执行人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有关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 103人看过2024-01-23
    发票在纳税人“注销”日期前并且正常经营状态下开具的,该发票可以正常查询并使用。
    因为纳税人在“注销”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缴销发票,进行申报清税。纳税人在“注销”以后不能正常开具发票。
    如果查询的发票,是在纳税人“注销”日期前并且正常经营状态下开具的,该发票可以正常使用。入账报销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 104人看过2024-01-23
    如果是两个单位合并,a单位帐合并到b单位帐,a单位帐面应收、应付款直接并入b单位帐中,合并以后即作为b单位应收、应付款处理即可。如果原来两个单位互有往来帐项,在合并时先对冲。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336人看过2024-01-23
      1、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所在省份,进行企业信息填报;2、用户信息登录,输入企业名称及密码;3、进入系统后,选择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点击添加,选择遗失的是正本或副本或两者皆是;4、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公示,即完成营业执照遗失公示。营业执照丢失公示后需要将企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打印出来,携带资料到登记机关进行补办,领取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 113人看过2024-01-23

      需要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

      1.公司不再经营、合并或分立,由股东或股东会做出决议;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3.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4.公司依法宣告破产或被依法强制解散;

      5.公司违规或未按时年度申报,被工商吊销或撤销。

  • 789人看过2024-01-23
    公司在注销前需要进行清算,对公司资产及负债进行处置。清算过程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务解决问题,公司应对电脑、打印机、汽车等固定资产进行销售或视同销售解决,如该几项资产都属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那么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1+3%)×2%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在处置清算过程中如有清算所得,应在申报缴纳清算所得税后再对股东进行分配。
  • 116人看过2024-01-23

      第一大股东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制者则是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者则是最终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指虽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并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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