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9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105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公司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因此,营业期限是我国公司章程任意规定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股东会可以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

    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解散事由一般是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预先约定公司的各种解散事由。如果在公司经营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可以决议公司解散。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因不设股东会,其解散的决定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作出。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当公司吸收合并时,吸收方存续,被吸收方解散;当公司新设合并时,合并各方均解散。当公司分立时,如果原公司存续,则不存在解散问题,如果原公司分立后不再存在,则原公司应解散。公司的合并、分立决议均应由股东会作出。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处罚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在程序上,公司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6、其他事由

  • 107人看过2024-01-22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歇业后,未按照规定成立清算组,法院变更有关清算责任人为被告的,应当判决清算责任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原企业进行清算,并以清算后的财产承担责任。清算责任人一般不承担原企业债务的清偿责任。

    清算责任人对原企业具有虚假出资、注册资金投资不到位或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清算责任人占有、侵吞、藏匿、转移原企业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应当在其侵占、藏匿、转移、处分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清算责任人对一个或多个债权人承担的责任累计已经达到其应当承担的数额限额的,对原企业的其他债权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 105人看过2024-01-22

    一般情况下申请破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破产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人,即具备法人资格。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出于暂时的困难,而不是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不能申请破产,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第三,申请破产的主体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理由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 105人看过2024-01-22
    1、两者在参考范围上存在差异。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例行和程序性费用。共同利息债务是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为共同利益而承担的不确定费用。

    2、满意度的顺序不同。当债务人的财产能够全额支付这两种费用时,不存在付款令问题;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全额偿付破产费用和共同利息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破产费用或共同利息债务的,应当按比例偿还。

    共同之处:它们保证破产申请将进入程序,程序中的活动将得到适当开展,而且这些活动不同于一般债务,不能按照普通债务解除,在破产过程中,企业的财产在任何时候都是相当重要的,与其他债务不同的是,在最后资产分配最后确定之前,这些债务尚未清偿。

    差异: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和处理破产程序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破产申请受理费;举行债权人会议的费用;

    3、管理债务人财产所发生的费用;评估和分配债务人财产以确保正常雇用职员管理债务人财产和破产实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管理人履行职责所发生的费用和报酬。

    4、因管理债务人的财产而产生的义务;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致富而产生的义务;在破产程序中为继续经营而向工人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管理人员或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所造成的损害所引起的义务。因此,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正常和程序性费用,没有这些费用,破产程序就无法正常进行;

    5、而共同利息债务这是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成本,而不是经常性的支出。

    6、因此,在破产实践中,应严格审查,防止一些不必要的费用与破产费用或共同利息债务混为一谈,并以其名义进行支出,从而损害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重要的是要澄清公司破产债务的范围以及解决公司债务的相关共同债务。

  • 101人看过2024-01-22

    公司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规定属于特殊地域管辖,而不是专属管辖,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

  • 111人看过2024-01-22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是: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4、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5、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 1256人看过2024-01-22

    母子公司是多个法人,总分公司是一个法人。

    1.母公司就是总公司,一般负责集团公司的整体战略和发展规划,对公司的人力、财务、业务流程、企业模式、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从本质上整体上加以运筹,对集团的所有公司有所有权和人事任命权。而子公司只负责本行业或业务内的运筹,财务和运作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与母公司一体化经营,他定期要向母公司报告自己的业务和发展情况。

    2.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人,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财务关联关系,他们分别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是平等的民事行为关系。总公司与分公司是紧密的资金核算关系,总公司是法人公司,分公司不是法人公司,若分公司的资金核算权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独立会计主体;若子公司办理了工商手续,有纳税义务,则是独立的会计主体。

    3.总而言之,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两者都是一方与另一方为从属关系,在资金、税务、民事行为等多方面都有着关联。

  • 112人看过2024-01-22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 114人看过2024-01-22

    资本管理公司设立的流程是:

    1、先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名称核准申请表,填写已准备好的公司名称;

    2、准备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等材料,交相关材料提交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4、到工商局指定的刻章地点刻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和发票章。

    5、去银行开立基本户。

    6、核定税种。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