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100万能抵百分之三十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赞助支出;
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合并公司与收购公司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不同,合并主体是公司,收购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
2、效果不同,合并的后果是公司实体的变化,收购的后果是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
3、性质不同,合并是双方协商合作的结果,收购包括要约收购
4、程序和法律适用不同。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收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签订合伙协议要注意的问题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概括地规定了合伙协议必须要载明的十项内容,而要使合伙协议更有针对性、还有可操作性还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合同伙投资撤资及职责的相关规定
1、出资细节,约定每个人出资多少,如何分红。
2、议事规则,约定重大问题如何进行讨论。
3、职责细节,约定每个人负责的内容,如果执行。
4、退出机制,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出,退出的时候如何计算资本。
(二)意见分歧解决方式
1、经营方向错误后的调整方案,可以约定是改变经营方向还是改变执行策略。
2、观点分歧的解决方案,可以约定是直接投票解决,还是先找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后再解决。
(三)经营项目计划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
1、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哪些项目。
2、经营项目该如何分阶段推进。
3、经营项目收益该如何分配,失败该如何承担责任。
4、什么情况下该终止某经营项目。
1、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股票筹资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
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博凯投资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5、海外融资
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
融资的三个瓶颈:一是项目包装,二是资金退路,三是资产溢价,这三个难点,都是有融资者自身的弱点和我国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构成。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法律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如果被继承人去世法定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时候,有可能会导致股东人数超过50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多不能超过50人,当多个继承人分别取得股东资格会突破有限责任公司人数上限时,应当由各继承人协商转让其继承份额,以使公司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注销用人单位,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用人单位法人资格。一、依法成立清算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用人单位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用人单位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三、清算组接管用人单位,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用人单位,了结用人单位未了业务、清理用人单位债权和债务、处理用人单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用人单位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四、清算组全面清理用人单位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变更股权多少费用
一般股权变更,如不增资的话,变更普通股东收费1000元左右,变更股东是法定代表人的话,收费2000元左右,以上收费包括工商、税务等所有手续。如股权变更需增资的话,要办理验资手续,收费标准看变更股权的增加金额多少来收费,基本标准:增资50万元,收费1000元。
可以搜集证据,然后可以起诉。因为这种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两者的区别在于:
首先,兼并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
其次,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