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公司能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民法典将居间合同改名为中介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设立公司时,要是发起人存在虚假出资、虚报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等违法行为时,一般是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现阶段根据《公司法》规定,这类违法行为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案情,作出不予登记、责令改正、吊销执照、罚款等进行处理的,法院无权直接判决公司设立无效。
因此,第三人要是发现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选择报警或向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由警方或工商介入进行查处。
在设立公司时,要是发起人存在虚假出资、虚报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等违法行为时,一般是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现阶段根据《公司法》规定,这类违法行为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案情,作出不予登记、责令改正、吊销执照、罚款等进行处理的,法院无权直接判决公司设立无效。
因此,第三人要是发现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选择报警或向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由警方或工商介入进行查处。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公司设立失败后,是否返还出资,一般以后以下两种情况:
1、尽管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失败后,是否返还出资没有规定,但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应该返还相应的出资。
2、按公司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