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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人看过2024-01-22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的利益被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侵害时,在书面请求公司监事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果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起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14人看过2024-01-22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在设立公司的时候,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那么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公司增资的时候,采用虚假方式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增资的,相关股东和高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出资后抽逃出资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22

    1、该实物可以通过估价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和计算

    用于现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这是因为现物出资的对价为股份或出资额,如不能换算为现金,则无法给付股份或确定其在资本总额中的比例。

    2、该实物是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取得股东是以牺牲其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将其持有的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为代价的,因此,股东向公司出资的财产必须具备产权的可转让性,使其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由公司对该出资财产独立享有所有权。

    3、该实物对被投资公司应具有有益性

    有益性指该出资的实物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为公司带来实际利用价值。

  • 106人看过2024-01-22

    股东的绝对知情权。股东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决议以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享有绝对的知情权,公司应无条件地根据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这是股东作为投资人的基本权利。公司的控股股东也不得利用其控股优势作出对股东上述知情权的任何限制,否则是违法而无效的。

    股东的相对知情权。公司法对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故股东的查账权系相对知情权,受以下因素的限制:第一是行使权利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说明查账目的;第二是公司有可能以股东查账的目的不正当为由而拒绝;第三是公司可能对股东查账后的信息获取形式予以限制,如只许查阅而不许摘抄和复制等等。

  • 111人看过2024-01-22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为保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公司出资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虚假出资责任。

  • 105人看过2024-01-22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虚假出资行为的主体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虚假出资行为的表现形式为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虚假出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假出资的处以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105人看过2024-01-22

    1、由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

    2、公司股东会对合并作出特别决议;

    3、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一般无须政府部门审批。

    4、签订合并协议;

    5、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备置于公司,以供债权人查阅。

    6、通知、公告债权人及债权人异议程序;这是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程序,《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7、实施合并;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或新设章程等。

    8、办理合并的工商登记手续;合并后消灭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 108人看过2024-01-22
    不一定的。

    在公司设立阶段,没有股东存在,而只有发起人。公司发起人,是指参加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出资或者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一般会拥有股东的地位。

    在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就变成了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当然,发起人要变成股东,必须是公司得以成立,同时发起人还必须在设立阶段筹备设立过该公司的、认过股、缴纳了出资,还共同制定和签署了公司的章程,否则发起人也不一定是股东。

  • 110人看过2024-01-22

    营业执照地址的变更应根据以下流程进行:

    (一)准备材料。将变更申请书、委托书、房产证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准备齐全。根据要求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二)地址核查。到地址核查窗口,提交委托书和房产证复印件。还需要当场在工商局那边领一张确认变更地址的通知。预留公司开门人的电话以及地址核查。递交资料后,办公人员会要求登记公司的信息,以及一张通知单,如果地址核查没问题,就可以带着单子领取地址变更通知书。

    (三)到办理窗口提交资料。地址核验后,按照通知上的时间打电话预约办理事项,到相应的窗口领取地址变更通知单和提交资料。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各个窗口工作人员会告知。

    (四)领取营业执照。一般资料提交上去后5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了。

  • 108人看过2024-01-22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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