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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人看过2024-01-30

    民法典规定,法人终止的情形包括法人解散;法人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法人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 385人看过2024-01-30

    TV经营者提供音乐电视作品而引发版权纠纷并不是新问题。目前,从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搜索“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可查到12万件裁判文书。随着音集协维权诉讼的展开,绝大部分KTV从业者提升了版权保护意识,愿意向音集协付费获得许可。但近些年来,部分商业主体从音乐作品原始权利人处获取授权,继而向已经从音集协取得许可的部分KTV终端生产商或KTV经营者进行维权诉讼,全国各地大部分法院在审理后都判决KTV终端生产商或KTV经营者败诉并支付经济赔偿。之所以发生支付了版权许可费仍被判侵权,现在却要直接下架6000余首歌曲的矛盾,症结在于KTV行业的版权许可出现了问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音集协属于依法成立的集体管理组织,音集协只有获得权利人授权后,才可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对外授权、维权诉讼等集体管理活动。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KTV行业的版权许可也存在风险

    KTV版权许可

    2024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设计了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条款,即除非权利人声明不接受集体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代表全体权利人行使著作权或者相关权。但这一意见受到了各界特别是作品权利人的广泛争议,草案的相关规定此后被调整,目前尚未通过。

    回归到现行法律法规体系,音集协仍应在获得音乐电视作品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行使其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能,向KTV终端生产商和经营者许可使用相关音乐电视作品,保证授权链条完整、无瑕疵,才能使向其支付许可费的KTV行业经营者避免版权风险。

    虽然近年来的一些商业维权引发了诸多争议,有人认为这种行为“将维权变为一种盈利模式,即商业诉讼”。但从司法裁判的角度,原告提交的证据能证明所获授权合法,而被告使用相关权利作品无法提交取得有效授权的证据,也没有其他合法的抗辩理由,那么,法院对原告的主张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支持,是一个满足合理预期情形下正常适用法律的结果。之所以出现当前的矛盾,音集协加强自身音乐作品和音像制品相关权利的规范管理,特别是从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无疑是重要而急迫的。

    对于KTV行业的经营者,是音乐电视作品的专门从业者,也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版权意识。对于许多脍炙人口的歌曲,权利人是公开且相对明晰的,在从音集协等组织或他人处取得授权时,有必要核实是否存在原始权利人的授权及授权链条是否完整,避免出现自身版权风险。

    以上就是关于KTV行业的版权许可也存在风险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4人看过2024-01-3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内转让的具体方式为:股东之间是可以自由转让,即由转让双方就转让股权的股权数额和转让价格以及转让方式进行协商确定,然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相关材料提交公司股东会申请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5人看过2024-01-30

    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法定代理

    清算人的范围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前述清算义务人与清算组织的概念区别来看,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组实际上是具体从事清算工作的人员总和。

    在西方国家的公司立法上,一般都规定由董事会成员担任清算人,但是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任命其他人员担任清算人。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66条规定相当于股份公司中董事地位的业务执行人来担任清算人,但是也允许由公司合同或股东会议委托他人进行清算;日本《商法典》第417条、美国特拉华州的公司立法也作了与之相类似的规定。

    西方大多数国家之所以将清算人规定为公司董事,一方面是提高清算效率的需要,因为清算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多方主体的利益。在现代商业社会里,由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变化,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已参与、干涉得越来越少,公司的经营主要由董事会负责,因此,由一个了解公司运作、熟悉公司业务的机构负责公司清算是非常必要的。另一方面,由公司董事担任清算人也是强化董事责任的需要。现代公司中,所有权与经营权日渐分离,董事会权力逐步增大,对公司实际操控的程度也在不断深入,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乃至社会公众利益都有可能受到董事的侵害,因此,强化董事的法律责任已经成为近年来公司立法的一种趋势(如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原法修改的重点之一即加强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应尽义务和相关责任),让董事对其实际经营管理的公司负清算责任,正是增强董事对公司的责任心和忠诚义务的极好措施。

  • 105人看过2024-01-30

    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我国法律对破产重组需要多长时间并没有做相应的规定,但是破产管理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延长破产重组的时间。

    我国《破产法》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法》第七十八条也规定了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 105人看过2024-01-30

    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需要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签订质押合同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四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 105人看过2024-01-3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转让股权的,只要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不需要处理公司债权债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6人看过2024-01-30

    可以的。

    进行股东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30日内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4、5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4人看过2024-01-30

      股权融资是否是间接融资

      股权融资是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就是直接的方法,如发行股票,债券等。其特点是投资者制接与融资者发生关系。

      间接融资就是通过一个中介机构融资,如去银行贷款。其特点是投资者通过一个中介机构与融资者发生关系

  • 104人看过2024-01-30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后可以转让股份。

    根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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