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0人看过2024-01-05

    普通股股东有优先认股权,优先认股权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该权利产生的目的在于保证原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控制权不因资本的增加而受到削弱。优先认股权可以转让、买卖,也可以放弃。买卖优先认股权的价格,由股票市场上该种股票的价格、新股的发行价格和认购一股新股所需的优先认股权数三个因素决定。

    优先认股这种权利可以分为两类:

    1、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当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时,公司现有股东有优先根据其持有的股票在已发行股票中所占比例购买相应新股票的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购买社保需要的资料:

    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

    2、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及参保人员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3、将本单位参保人员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各栏要求填写准确。提供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05

    实践中表决权可以转让,股东表决权是公司的基本权利之一,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对公司的各项事宜进行讨论和表决,而股东,通过参与股东会行使其表决权而参与公司的决策。

    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而享有的、就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按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股东表决权的规定如下:

    表决权的设定,原则上不能转让,具体要受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如公司章程明确对表决权的转让进行了约定,则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表决权的转让,但表决权的转让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行使。股东也可以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内的表决权让渡或者处置给他人(包括设定表决权信托)。

  • 100人看过2024-01-05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四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_____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甲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丁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一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二条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_____商议决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四条公司是依照有关规定成立的__________。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的资本

    第一条公司注册的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整)。_____

    第二条各方现金及其他出资方式如下:

    1、甲方:现金出资_______: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乙方:现金出资_______: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

    丙方:现金出资_______: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丁方:现金出资_______:_其他方式出资__________。以上现金出资用于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为本,打造建筑业优良品质,(股东商议决定)。_____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股东商议及工商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一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规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红;

    (二)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准许所占比列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按《公司法》举行股东会决议通过。

    (三)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公司相关经营性信息;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公司的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公司全部工作皆有知情权,

    (八)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所有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退股一方对其退出之前的债务以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担风险及亏损。(四)公司发给各股东的出资证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五)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应向其他股东就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六)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股东会

    第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副总经理,决定有关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薪水等事项;

    (三)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的资本作出决议;

    第七章公司职务与分工

    第一节

    全体股东同意任命_____为公司总经理,任命_____为副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义务及职权: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公司20%以上投资及1万元以上财务支出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实施!标额为10万以上合同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签署!

    (二)按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才可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财物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四)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亲笔签署方可执行。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必须经过股东半数同意。

    (九)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提议、主持并决定是否召开股东会。

    第二节副总经理权利及义务: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策划,销售,

    (二)提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提议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提议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的资本的方案;

    (五)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议。

    (六)提议制定公司的经营性计划。

    (七)审议业务及公司普通员工的工作计划。

    (八)参与制定公司员工福利及工资标准。

    (九)参与处理公司员工及客户同公司的纠纷处理工作。

    (十)处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

    (二)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五)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在营业之日起,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实行薪水制,总经理薪水为人_____元/月,副总经理薪水为_____月,其余股东以外员工工资由股东会商议决定。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资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7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的资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所有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章退股方式

    (一)、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股东会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资及收益对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个合作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公司如盈利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35%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二)、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三)、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总经理为清算人,并邀请(律师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各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东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出资额为限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成立后违约方以本协议内容及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全部股东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执一份,工商备案一份,公司建档一份。

    本协议除签字盖章项外打印为准手写无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100人看过2024-01-05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或管理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公司,造成破产,则公司股东只用本公司的资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抵债,不付连带责任。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一)做出决定与决议。
    (二)签署分立协议。公司分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由分立后的各公司的代表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就资产分割、债权债务的分担、股权安排等事项及其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达成一致协议。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进行财产分割。
    (四)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股份进行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5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外,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相关事项。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

    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