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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1)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纪要等。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行使权利;

    (2)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就一些不清楚的问题向管理层提问;

    (3)可以根据公司章程重新选举董事会,变更法定代表人。


  • 200人看过2024-01-05

    一、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2024版)进行认定,认定成功后,三年内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比原定的25%税率降低40%。

    二、研发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科技型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另外可以按照研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制造业可以按照100%税前加计扣除,减少税基。比如说一家公司2024年的研发费用是100万,可以按照100万*(1+100%)=200万税前加计扣除,增加了100万的税基,如果这家公司的利润小于100万,就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技术合同登记

    科技型企业从事委托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业务,相关的技术合同可以到技术管理市场进行登记,并获得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以及合同登记编号,可以直接开增值税税率为0的发票,企业不用缴纳增值税。

    四、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

    科技型企业开发的软件产品,可以通过《软件产品评估》,销售时开具的13%增值税发票,超出3%增值税部分即征即退,不纳入所得税额征收所得税。

    软件型科技企业通过《软件企业评估》,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两年免税三年减半征收。

  • 100人看过2024-01-05

    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 preferred stock)是相对于普通股(common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

  • 5320人看过2024-01-05
    1、身份不同

    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进行工商登记)。

    2、出资不同

    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

    3、责任形式不同

    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也就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权,并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5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然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超过5年补亏期)

    2.取法定公积金(一般按10%,且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另外,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需要指出,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股利分配是指企业向股东分派股利,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包括股利支付程序中各日期的确定、股利支付比率的确定、支付现金股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的确定等。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影响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因素与市场反应,使公司的收益分配规范化。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新《公司法》第76条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股东资格继承的条款只是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

    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提案权就是保证少数股东将其关心的问题提交给股东大会讨论,有助于提高少数股东在股东大会中的主动地位,实现对公司经营的决策参与、监督与纠正作用。

    所谓股东提案权,是指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议题或议案的权利。从性质上看,股东提案权与表决权密切相关,当属共益权之一。

  • 100人看过2024-01-05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虽然《公司法》并未对自然人股东的行为能力做出明确要求,但是,按照《民法典》的基本规定,自然人作为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才能有效地进行相关投资协议的签订、章程的签署、出资的缴纳等法律行为。

    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当前,各类国家机关被禁止经商、办企业,也就不能成为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但是,经国家授权的专门机构可以可以作为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

    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为了避免因公司兼为自己股东的双重身份可能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防范因公司收购和持有自己的股权导致公司实际资本的减少,以及可能发生的上市公司借此操纵本公司股票价格的现象,各国公司法一般都禁止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5、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资格的限制《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是为了便于公司设立责任的承担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 100人看过2024-01-05

    视情况而定。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非货币出资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的,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办理社保需要以下材料:

    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

    2、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及参保人员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3、将本单位参保人员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各栏要求填写准确,提供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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