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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可以对破产企业进行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二)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三)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 100人看过2024-01-05
    企业注销后,一般不能再起诉。如果公司是依法注销的,不再承担任何债务,也不能作为诉讼的主体。但如果公司是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的,则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以清算组成员为被上诉人。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131人看过2024-01-05

    一、商标权续展申请期限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商标权续展申请期限共18个月。

    二、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申请人通过中国商标网网上注册办理网上申请。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如您需要查阅公司股东名册,请您提供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将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提供。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知情权,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不包括查帐权,也没有知情权得不到行使时的法律救济。

  • 145人看过2024-01-05

    作为特许者应注意事项:

    1、了解被特许者是否具备良好商誉,选择具备良好商誉的加盟商,无疑将降低投资风险

    有的投资者对特许经营缺乏了解,投资比较盲目,一旦短期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容易对特许经营项目丧失信心,最终可能放弃,加盟店的关闭会对特许者的商誉产生影响,并阻碍或限制其他经营者的加盟;而作为一个优秀的或有巨大发展潜质的特许经营项目,特许者是不愿看到这种结果的,因为特许者最终希望获得的是该特许经营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持续不断的投资回报。

    2、作为被特许者须有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目前好的特许经营投资项目,一般最少投资几十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加盟费、使用费、保证金、房租费、设备材料费、装修费、广告费、培训费等等),而有的投资者在付出上述费用后已经无力在继续出资运营,这是特许者不希望的。

    3、被特许者的管理能力

    一旦被特许者正式运营开始,被特许者的管理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人们常说管理出效益,好的管理会带来更大的收获。特许者必须确保他选择的人适合该项特许业务,有能力承担经营自己业务的责任。否则,出现管理不善问题,特许者并不能对其进行撤换,只能按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处理,后患无穷。

    4、被特许者的目标与特许者的一致性

    被特许者一旦确定特许经营项目,就要对该项目充满信心(当然,须是一个好的项目)。被特许者必须与其加盟店同呼吸、共生存。另外,被特许者需要定期不定期地向特许者支付一定的费用,比如加盟费、权益金、培训费、广告基金等,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被特许者对此应早有心理准备;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给双方的合作带来障碍。

    5、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统一性

    难以保证被特许者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统一标准,特许者的商誉和形象容易受到经营不善、产品以及服务质量差的加盟店的影响。特许者必须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并在整个特许体系中保持它。当然,若有特许者派专人进行现场督导,他的现场督导既为被特许者提供各种支持,又是执行这些标准的监督,但这无形中加大了双方的人力资本的投入。

  • 100人看过2024-01-05

    1、清算组有直接变卖公司财产的权利,因为这是清算组的职责之一,但是应当符合法定的程序。

    2、清算组不能从中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

  • 109人看过2024-01-05

    1、当事人可以要求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如果当事人主动辞职是不需要公司赔偿的。

    2、法律条款:《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111人看过2024-01-05

    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下限,甚至可以约定不需要试用期。

    具体来说就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十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十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5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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