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份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注销公司的原因和成立清算组及清算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2、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内容包括请债权债务人在一定时间之内提出偿还请求;
3、先到国税办理注销手续,各地税务机关对报送的资料要求不同,请详细咨询所属税务局所,大概要一个月时间(因为是一般纳税人,可能会被要求出具会计师事务所的清算报告);
4、到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5、在拿到国税出具的注销通知单后到地税办理注销手续,提交资料后应在2周内完成;
6、在拿到地税局出具的注销证明单后,到统计、财政办理注销登记,交回统计登记证及财政登记证;
7、到技术监督局注销组织机构代码,交回代码证及卡;
8、工商局办理注销,注销周期不超过一周;
9、其他要办理注销的机关。
1.出质人应当将处分行为通知质权人,股权转让价款应当先行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然,质权人应当享有担保物权的追及效力,不论质押股权流转何人手中,质权人之质权并不消灭;
2.可以直接对抗第三人。而在出质人与受让人的股权转让法律关系中,没有通知质权人并得到其允许和告知受让人股权质押情形时,股权已做了变更登记,合同不应绝对无效,而属于效力待定。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一、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二)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二、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二)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四)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1、可以中止。
2、在诉讼过程中,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则应当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债权人主张的公司债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赔偿的前提是债权债务查证属实。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
3、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
4、学历、职称证书:一般3份即可。
5、银行卡:1份即可。
6、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
7、入职前声明:
8、离职证明:避免双重劳动关系和商业间谍。
9、体检报告/健康证明:
10、岗位责任告知书:
11、户口本复印件:
12、担保人文件:
13、其他:如员工原单位继续给员工购买社保的。
1、当被拖欠工资时,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想维权就要保存下列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当用人单位在辞职后不发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时,可以有下列途径解决: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或去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3)劳动监察答对协调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劳动仲裁程序多一些,适合较为复杂或工资较多,或者需要申请经济补偿、赔偿金等情况,免费。
3、收集相关证据,需求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