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相对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更多。

      如:

      (1)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同意”是指除出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表决采取的是人头主义,即按股东人数表决,要求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而不是所代表的股权过半数

      (3)股东同意权的行使程序:首先,股东就其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次,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最后,反对股东有购买义务,即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表明自己愿意出资购买,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必须在“同意转让”和“购买”之间作出选择。

      (4)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针对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只有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合同才能对抗公司、其他股东和其他第三人。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相对自由,但是法律对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进行了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不增资如何处理首先,公司增资应当按照何种程序进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公司增资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董事会提出增资议案,然后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会,并就此进行表决。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则以公司章程为准)。

    其次,作出何种增资决议才是合法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按照股东的股权比例同比例认购。但是,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资决议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同意增资的处理方法,比如由同意增资的股东认购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增资份额。若如此,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就会因此被稀释。此外,也可以由同意增资的股东以公平价格(比如公司净资产)收购不愿意增资的股东的股份。但是,对于同意增资的股东而言,如果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其就有增资的义务,不履行增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足额认缴新增资本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能否剥夺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股权股东的股权因投资而产生,非因法定事由不能任意剥夺。即使某一股东不愿意增资,其股权也不能够被侵夺。其他股东增资了,未增资的股东的股权将因此被稀释,但是,该股东仍有权根据其被稀释后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股东义务。

  • 120人看过2024-01-05

    是的。

    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可能被课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接受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3.如果企业涉及诉讼事项,对企业法人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而法院的文书

    也将送达住所地址,如果因为企业经营地址变更而未收到法院文书失去出庭辩护机会,经由

    法庭缺席判决可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4.在债务履行上,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

    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上述所在地即为公司住所,即注册登记地,如果注册

    登记地和经营地不一致,可能导致债务履行困难。

  • 200人看过2024-01-05

    不可以的,经营地址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上住所。

    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可能被课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接受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3、如果企业涉及诉讼事项,对企业法人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而法院的文书也将送达住所地址,如果因为企业经营地址变更而未收到法院文书失去出庭辩护机会,经由法庭缺席判决可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4、在债务履行上,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上述所在地即为公司住所,即注册登记地,如果注册登记地和经营地不一致,可能导致债务履行困难。

  • 100人看过2024-01-05

    1、行使股东查账权的方式:

    (1)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公司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3)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100人看过2024-01-05

      在公司债权转股权的范围方面,实行有限放开原则,仅适用于债权人对公司的直接债权转为公司股权,排除了以第三人债权出资等情形。

      债权是经济生活中较为普遍存在的财产性权利,实行债转股对企业化解资金困难、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融资能力等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与其他非货币出资方式相比,债权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形式非法定性、内容非公开性等特点,债权出资对社会交易和公司登记管理秩序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债权到期后无法实现、债权价值不合理估算,以及当事人虚构债权等,都可能导致公司虚增注册资本,影响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实现等社会危害。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没有上述问题,注销在3000元左右。

    价格视公司基本情况而定。下面我们来看看影响注销价格的主要因素。

    1、公司有工商异常,如营业执照,公章丢失,注册地址异常,异常吊销营业执照等;

    2、公司存在税务异常,是注销最贵的地方,因为需要补税补申报。如果没有记账报税过,需要从头开始直到补齐;

    3、公司股东与法人失去联系;

    4、公司适合简易注销.

    这些将影响公司注销的价格。

  • 1440人看过2024-01-05

    不可以的,经营地址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上住所。

    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可能被课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接受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3.如果企业涉及诉讼事项,对企业法人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而法院的文书

    也将送达住所地址,如果因为企业经营地址变更而未收到法院文书失去出庭辩护机会,经由

    法庭缺席判决可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4.在债务履行上,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

    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上述所在地即为公司住所,即注册登记地,如果注册

    登记地和经营地不一致,可能导致债务履行困难。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权确认之诉的分类如下:第一、按诉讼意图分:善意之诉跟恶意之诉。第二、按法律关系分: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如: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2、外部关系股权确认之诉,如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第三、按原告的类型分:1、股东提出的确认之诉股东提出确权之诉时,适格的被告应当是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根据需要追加他们为第三人,使判决的效力直接对其产生约束力。2、公司提出确认之诉公司对股东提出确权之诉通常都是其他诉讼中附带提出,作为其他诉讼的前提,被告必须首先是股东。3、公司债权人对股东提出确权之诉当公司对债权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足时,则债权人有权对股东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公司承担清偿连带责任。当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或者法人资格时,公司债权人有权对股东追索。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解散公司之诉的规定是什么

    1、所有股东都能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吗?

    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股东何时可以起诉要求解散公司?

    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以其他理由起诉解散公司的,法院不予受理。

    3、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2)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3)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4、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1)不能同时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与申请法院清算公司。只能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公司自行清算或另行申请法院清算。(2)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保全公司财产或作相关证据保全。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只能被列为第三人。(4)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5)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