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局受理并发送《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会进一步审查商标,在此过程中如果商标局发现商标申请资料需要补正的,会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那么常见的商标补正情形有哪些呢?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常见的商标补正情形有哪些
1、应报送清晰的商标图样, 图样中每个文字( 每个组成部分) 均应清晰。
补正回文应在图样框中粘贴清晰的图样, 每个文字都应清晰、 完整, 尤其注意图样中较小的文字。
2、(商品或服务项目) 不规范, 应按规范名称申报。补正回文中直接填写正确的类别及规范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3、“(商品或服务项目) 不属本类, 应删除”。补正回文中可直接写“同意删除”; 也可更换为其他项目, 但是不能超出首次申请的范围。
4、 “应将申报类别改为第XX类”。补正回文中直接写“改为第XX类”。
5、 肖像的补正:
(1) 应报送肖像人同意申请人使用其肖像作为商标申请的公证书(公证书上的肖像应与商标图样一致) 。 若为申请人本人以自己肖像申请商标注册的, 应当在背面商标说明栏内声明, 不须附送授权书及公证文件。
如果是自然人申请自己肖像的, 补正回文直接写“申请人本人以自己肖像申请商标注册”,不需要附送公证文件。
(2) 应报送肖像人同意申请人使用其肖像作为商标申请的公证书。
(声明书上应包含与商标图样一致的肖像)肖像声明书及公证书中应包含与商标图样一致的肖像。 如果声明书及公证书中未包含与商标图样一致的肖像, 视为不合格, 应重新办理肖像公证。
(3) 应报送肖像人同意申请人使用其肖像作为商标申请的公证书原件。
(申请时附送的公证书中没有明确以肖像申请商标的主体。)肖像声明书中应明确说明该肖像商标的申请主体。
(4) 应报送肖像人同意申请人使用其肖像作为商标申请的公证书原件。 ( 申请时上传的声明书及公证书不清晰) 。
网上申请时应确保上传的公证书扫描件清晰可辨。 上传的其他扫描件亦如此。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常见的商标补正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