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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1.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菜单,进入注销登记引导页;

    2.第二步:点击【注销预检】按钮可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展示,处理完未办结事项后,再办理注销登记。

    3.第三步:处理完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后,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点击【我要清算报备】,进入填写清算报备页面,录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清算报备提交成功。

  • 100人看过2024-01-05

    就分红权而言,股东可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内的分红权让渡给他人。例如,股东可与他人达成协议,将自己的全部分红或分红中的特定比例转让(包括赠与)给其他股东或股东外的第三人。分红权具有双层涵义:一是抽象股东资格中的特定权能,即抽象的期待权;二是经由股东会分红决议而转化为债权的民事权利。虽然从理论上说,股东有权处分双层涵义上的分红权,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分红权仅限于债权化的民事权利。

    就表决权而言,股东也可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内的表决权让渡或处置给他人(包括设定表决权信托)。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股东虽然持股比例高、但表决比例低,或当事人虽贵为股东、但不享有表决权的现象均属正常。当然,表决权的买方(包括受托方)在行使表决权时应依法行事,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使的表决权不得逾越有权处分股东的表决权范围。

    实践中,有些控制股东将其出资取得的部分股权赠与对公司具有特殊贡献的高管或技术骨干,同时明确此种股权的受赠人只能行使分红权,但不得享有表决权、转让权,此类股权亦不得继承。此种做法中的赠与财产与其说是股东资格或股权,不如说是股权中的分红权;至于股权中的其他权能仍然操诸赠与人之手。这一做法应属有效。至于此种做法应载明于公司章程,抑或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协议,均无不可。

    并非所有股东权利皆可自由让渡。股东依新《公司法》中享有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即其适例。该股东权利的行使以股东资格存在为前提,倘若第三人不存在股东资格,则其是否有权优先认缴出资有赖于其他股东是否同意。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也不得脱离股东资格而转让。因为,新《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亦以股东资格之存在为前提。第三人既缺乏股东资格,自然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此外,禁止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之单独转让有助于预防不肖之人滥用股东代表诉讼对公司或他人“敲竹杠”。

  • 100人看过2024-01-05

    法人变更范本

    北京xx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声明

    由于公司内部调整,经北京市工商局xx号文批准,本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办理变更登记,将原股东1(身份证号)、2(身份证号)、3(身份证号)、4(身份证号)变更为现股东5(身份证号)、6(身份证号),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变更为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就此本公司发表以下声明:

    一、(原法定代表人)xx现已不再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自xx年xx月xx日起,(原法定代表人)xx与外界发生的任何交易或纠纷均系其个人行为,(原法定代表人)xx以公司名义从事的任何行为属无效行为,与公司无任何关系,公司及现股东亦不对其行为后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如债权人就xx年xx月xx日前形成或延续的债务向本公司主张债权,或者向仲裁机构、法院提起仲裁、诉讼,原股东及原法定代表人自行承担公司变更登记完成前的所有债务,现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不负有任何义务和责任。

    三、本公司已于xx年xx月xx日更换本公司公章、私章、财务章及其他印鉴,原公章、私章、财务章及其他印鉴现已作废。

    特此声明!

    北京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 116人看过2024-01-05

    主要有以下几种补救措施:

    (1)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

  • 161人看过2024-01-05

    1、著作权侵权行为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

    2、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45条和第46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3、著作权侵权行为须具备的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4、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征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查阅权体现在其对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和文书、记录进行查阅的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是必须符合法定要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转让股份,必须符合公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转让的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否则,强制转让股权无效。

    二是被执行人无现金、存款等方便执行的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若有股息、红利、现金、存款和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不执行其股权。只有在无股息、红利、现金、存款和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执行其他财产比执行股权更为复杂或困难的,或者上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才考虑执行股权。法律和司法解释虽没有这个限制条件,但执行实践中应当考虑这个条件。

    三是已经有关部门评估作价。强制执行股权前,必须委托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股权作出价格评估。

  • 100人看过2024-01-05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新股东或新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3、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或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申报印花税,需要新老股东或新老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章和法人章

    6、变更税务登记表

  • 100人看过2024-01-05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申请表内填写,便于登记机关信息采集)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1份);

    (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 138人看过2024-01-05

    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3、因果关系。即是只有当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虽然侵权违法行为,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就还不能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4、主观过错。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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