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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人看过2024-01-05

    1、追认的表示应向特定的第三人或行为人作出,因而,对第三人或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同意表示,不能视为追认。就具体方式而言,追认可以采用明示方式亦可采用默示方式。

    2、一般说来,被代理人应以明示的方式予以追认,如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法直接进行意思表示,只要能清楚表明被代理人的意思即可,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追认也可以用默示方式。默示分为作为(特定行为)和不作为(默示),追认在运用默示方式时应当以积极的、肯定的行为,即可以通过本人“作为”推定其真实意思,如被代理人不返还行为人已取得的财产,或者行为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而出售被代理人的财产而事后被代理人却接受了所得款。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扩大规模,增开公司,这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之一。那么一个人到底能注册几家公司呢?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已经创办了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因此,他不能再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了。不过,可以与他人一起创办普通责任公司,因为我国没有限定一个人参与投资多少家企业。再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在自己已经创办的一人有限公司的基础上设立分支机构,即分公司。
  • 100人看过2024-01-05
    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转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二者不可以转换。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5
    模板:

    证明

    XX工行:

    我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经XX工商局批准,法人代表由XXX(身份证号:123456789123456789)变更为XXX(身份证号:987654321987654321),敬请办理相关预留印鉴变更手续为盼。

    特此证明

    附:工商局法人代表变更批复证明

    原法人印鉴

    变更后法人印鉴

    财务专用章

    公章

    日期

  • 100人看过2024-01-05

    1、注意先确定公司的性质,确定是公司还是个体户还是合伙企业,同时确定是否外资或者特许行业等。

    2、要注意的法人变更所签署的协议,如股权转让协议,再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3、注意公司法人变更后,如果没有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仍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署文件,比如合同、协议等,其后果由公司承担。

  • 120人看过2024-01-05

    著作权侵权起诉主体通常是作者。

    一般而言,非专有被许可人所取得的使用权具有受限的排他性,并不能对抗造成其损害的第三人,故非专有被许可人并不享有实体的法律上的请求权。但司法实务中,当许可合同事后经权利人同意或追认,对诉权行使作出特别约定或明确授权时,法院一般也认可普通被许可人(非专有使用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认为这是对诉权的特别约定或授权。

  • 141人看过2024-01-05

    1、著作权侵权行为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

    2、凡行为人实施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的行为,都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3、著作权侵权行为须具备的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4、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征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

  • 154人看过2024-01-0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深圳商标转让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吗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商标转让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商标注册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不在享有其商标专用权,不可以继续使用。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签订转让协议。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是一种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一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根据商标权人的意志自由转让。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转让注册商标是注册商标的主体发生变更,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不再享有独占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上述商标权利由受让人享有。

    注册商标的转让不仅使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商标权移转的结果,而且也影响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保证商标转让的合法进行,保护利害关系人及消费者的利益,所以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商标转让后,若原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其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是违法行为。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或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综上所述,商标转让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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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05
    可以。股东行使知情权需要股东自身具备相应的财会知识,从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其委托代理人行使查阅权
  • 100人看过2024-01-05

    小股东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直接申请查账,这是股东的权利。当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而拒绝提供查阅时,小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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