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54人看过2024-01-05

    当附生效条件合同的生效条件发生之前或是附期限合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该合同应该认定为生效。

    民法典规定了附条件合同,生效条件,又称延缓条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只有当某一条件成就时才生效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已成立,但其效力并不立即发生,而是处于停止状态,直到条件成就时才生效。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100人看过2024-01-05

    1、注册网上注册系统用户。

    申请人登陆网上注册系统,凭真实资料在网上注册系统中注册用户信息,注册的用户的相应信息与后面到现场提交材料和领取材料的人必须是一致。

    2、登录系统

    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电子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3、选择类型

    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业务类型。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待申请的业务办理结束后,方可再次申请业务办理。

    4、填写信息

    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如:企业设立,首先选择企业大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或者已核准企业名称查询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信息,然后补充完整页面上企业登记要求填写的其他信息。

    5、上传文件(PDF格式)

    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注意的是,目录中如果缺少需提交文件名称可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自行录入材料名录,增加材料目录信息。

    6、查看反馈

    登录企业登记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

    审查意见为“驳回”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审查意见为“退回修改”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将申请的业务直接“删除”。

    审查意见为“拟同意”的,表示业务处于在审核中且没有办结,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7、现场交件

    现场收到“预约材料提交时间”手机信息或查看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已办理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文书及并其他材料到现场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

    注意:需根据要求对打印出的纸质材料进行签字盖章。

    8、领取执照

    纸质材料被审查同意后,领取核准通知书、纸质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

  • 100人看过2024-01-05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 142人看过2024-01-05

    一、构成要件不同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其中,形式要及其法律责任件主要有: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

    (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你那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二、处罚规定不同

    著作权侵权酌情赔偿是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外观专利侵权酌情赔偿是一万到一百万;著作权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已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的,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纂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示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其它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不属侵权: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136人看过2024-01-05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分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其法定事由包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二是受损害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其法定事由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而使受害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另外,变更和撤销合同属于不同的请求,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请求撤销的,法律则没有禁止予以变更。

    所以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股东投资超过实收资本金部分可以转做留存收益入账,即留存收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还要去工商局申请公司增资,办理相应的手续。公司的股东资本金投入大于实收资本,可以作两种处理,一是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超出部分作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二是股东溢价出资,超出部分作为资本公积。
  • 100人看过2024-01-05
    1、股东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股东均有权对已签订的股权转让让协议行使撤销权:
    (1)未将股份转让事项通知其他股东;
    (2)在其他股东受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作出行使优先受让权答复之前即转让的;
    (3)在其他股东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已作出行使优先受让权答复的情况下又转让的;D、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能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仍向外转让的。
    2、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期间
  • 508人看过2024-01-05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05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的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 141人看过2024-01-05

    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