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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1、股权资本显著不足,是指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权资本与公司从债权人筹措的债权资本之间明显不成正比例的公司资本现象。既包括股东出资低于最低注册资本的情况,也包括股东出资虽然高于最低注册资本,但显著低于该公司从事的行业性质、经营规模、雇工规模和负债规模所要求的股权资本的情况。新公司法对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做了大幅度的下调,最低注册资本在保护债权人方面的功能已大打折扣。因此,法院应当将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升级为动态的、弹性的股权资本显著不足的认定标准。实践中,可以从公司往来账目中得到准确的数据,判断出是否属于股权资本显著不足。
    2、涉及公司未履行必要的正式手续,即公司是股东的“第二自我”或“工具”。法律对公司从设立到经营均有严格的规范要求,公司股东也签署了章程来约束其行为。如果存在公司法人的设立、经营与法律规范不符,达不到要求标准,或者公司在经营中从未召开过股东会、董事会,登记的其他股东也从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应当不被考虑。
    3、股东与公司之间人格高度混同
    第一、股东对公司存在过度控制或不公平的管理,二者之间人格的高度混同。既包括核心人格特征(如人员、机构、业务、财务、财产)的混淆,也包括外围人格特征(如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网址、办公地点)的混淆。具体包括以下表现形式:股东与公司在资产或财产界线上混淆不分,没有记载相关的财产、资产的转移和登记手续;股东与公司在业务方面混淆不分,股东与公司之间相互履行以对方名义签订的合同,在供货、收款上没有严格区别开;股东与公司在机构方面混淆不分,办公机构设置在同一地点,人员标准基本相同;股东与公司在工作人员方面混淆不分,存在交叉任职、股东任命公司的重要管理人员职务等情况。
    第二、公司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
    法人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真实、独立的会计账薄,并妥善保管。如果正常经营的公司没有独立经营的银行账户和符合国家会计法要求的账簿,其业务往来收支结算等手续均由股东操纵或掌控说明其受制于控股股东或某个实际控制人,独立公司不过是他人行为的工具而已。
    第三、公司从未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
    股东会、董事会是公司法人的权利机构,独立经营的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完备的机构运行记录。而公司不能提供或者完全没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记录,关键的是除去控股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是否一无所知,或根本不存在行使股东权利的情况,公司是否已成为股东的“另一个自我”。
  • 120人看过2024-01-05
    债转股,顾名思义即是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也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常用方式之一。债转股使得企业的债务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原债权人不再对企业享有债权,而是成为企业的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05
    法人代表是不可以直接注销的。法人代表一般不可以代表公司法人注销公司,一般由清算组申请办理注销公司登记手续。《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不需要。更换法定代表人不用重新刻公章,但是要变更工商登记资料和机构代码证。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准备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代理人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资料到公司原注册地的工商部门办理变更,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后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还需要到银行办理账户的变更。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 135人看过2024-01-05
    首先要进行工商变更,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然后变更企业的性质,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办理股权变更涉及的材料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如果没有三证合一请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4、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原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40人看过2024-01-05
    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追续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增资的流程主要是:

    1,召开股东会,公司增资需要先经过股东同意;

    2,开立验资账户,主要是需要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等材料;

    3,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经过审核之后五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增资之后需要办理销户手续。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应该到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 100人看过2024-01-05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会议,让股东表决是否解除公司,决议通过的就可以依法进行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100人看过2024-01-05

      尽管理论上来说,只要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后形成股东会决议,公司就可以注销,但从实践操作中来看,必须所有股东都签字之后才能够去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如果没有全体股东签字,就需要诉讼,由同意注销的股东起诉不同意注销的股东,然后才能够注销公司,但这个程序相对很繁琐。

      如果确实要注销公司,原则上是要和所有股东达成一致,不行,就只能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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