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公司变更地址需要带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会议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商标可以不进行注册就使用,但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当该商标被他人注册或者仿冒时,不能借助司法程序进行维护自己的权利。
要明白商标的作用,把自己的品牌注册成商标,就可以受到保护,别人就无法仿冒你的品牌名,不然就是侵权。同时,把自己的品牌注册成商标,除了防止别人侵犯自己的品牌名外,也可以让自己避免无意中侵犯别人的商标权,从而让自己陷入被动。最重要的是,商标是一种财产,如果经营的好,商标可为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隐形价值,当自己的商标成为著名商标,甚至是驰名商标了之后,那么即使某一天企业损失比较厉害,只要商标在,那么就可以利用商标财产来“治愈”。
1.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进行无权代理。
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当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3.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当符合代理人的职责要求。
4.代理人原则上应当亲自完成代理事务,不得擅自转委托。
一、招聘广告内容设计应合理
(一)招聘信息中切勿包含歧视性语句
(二)招聘内容应实事求是,切勿夸大其词
为避免发生此种情况,招聘启事中涉及员工待遇方面,建议用人单位采用弹性区间方式列明,谨慎采用明确数额的月薪、年薪等字样;涉及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如考勤、休假、加班等,应以概括性规定为主,释明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而非列明具体的工作时间或休假方式等。
(三)招聘信息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的招聘信息中应包含两部分基础内容:对公司岗位的介绍、对招聘人员的要求。
1.关于公司岗位的介绍,要充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
2.公司应在招聘信息中列明自己的具体要求,劳动者亦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二、录用通知的发送及撤销
(一)录用通知的发送
发送录用通知的注意事项
(1)录用通知的内容最好与劳动合同相符,为避免风险,建议注明录用通知与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为准。一般来讲,录用通知应包含如下内容:岗位主要职责、工作地点、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
(2)录用通知最好约定有效期限,明确如果应聘者在录用通知载明的期限内未到岗,录用通知即告失效,用人单位可以重新招聘,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录用通知也可载明违约责任。如果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公司报到,用人单位可要求应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重新招聘该岗位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二)录用通知的撤销
实践中,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发送录用通知后可能出现:劳动者的背景调查未通过、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因管理层变动、组织架构调整等原因临时取消岗位招录等情况。针对前述情形,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劳动者作出承诺前。虽然录用通知在送达劳动者时生效,但是否接受要约还需劳动者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476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477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已经办理入职后。如员工已经入职的,此时撤销录用通知应理解为解除劳动关系,如不满足法定解除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包括支付经济赔偿金或恢复劳动关系。
三、做好入职登记
因公受伤最迟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做工伤认定有效。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还可以适当延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公司按照正常流程注销之后,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公司就已经算是寿终正寝,不存在了,是不能恢复的。如果想要恢复公司,可以按照公司注销前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重新申请注册新的公司。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登记的应当解散,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未结束,或者股东应当组织清算而未组织清算,未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的,股东不得设立新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对被处以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主体,要求其必须办理注销手续。因此,至少在目前,恢复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