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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40人看过2024-01-05
    企业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必须先移出异常经营名录,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异常的,再根据不同的原因去解决问题。
    1、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应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4、失联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此外,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137人看过2024-01-05

    1、给员工放长假,如果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放假期的,应按照劳动合同的标准进行工资发放。

    2、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注销期间,属于无照状态,是不能继续经营或者交易的,否则,其行为就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商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取缔。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如果未依法清算并注销的,可以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 203人看过2024-01-05

    协议签字的要求:

    1、当事人签的名字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不能签小名、别名等。

    2、签字必须以正常的写字习惯来签,不能用反手或者嘴、脚趾等签字,以免出现纠纷鉴定笔迹出现差错。

    3、如果双方都是个人,必须按手印,如果有法人,需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法人的章。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部分:

    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规定比例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

    五是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100人看过2024-01-0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信用不良如果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由于会进行信用惩戒,对成立公司是有影响的,如果只是征集有问题,对成立公司是没有影响的。

  • 100人看过2024-01-05
    召开会议罢免或开除其他股东。公司成立之前,几个投资人之间往往是志同道合而又相互信任才决定一起筹资创业的,但公司成立以后,在合作的过程中冲突与矛盾难免,有的股东会做出背弃入股协议的行为,比如不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私自侵占公司财产或者抽回出资等等。其他股东对该股东的行为忍无可忍,一致决定要把这样不守信的股东赶出公司,于是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方式形成决议罢免或者开除该股东。这种错误的做法其实是混淆了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如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上述违法行为,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有权决定将该合伙人除名退伙,但是作为公司出资人的股东,其股东资格是不能被任何人剥夺的,除非他自己不愿当。股东会或董事会开除股东的决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有权开除员工,股东会可以罢免董事、监事,董事会也可以另聘经理,对发生违约或违法行为的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任何组织或个人却不能将该股东开除。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注销期间,属于无照状态,是不能继续经营或者交易的,否则,其行为就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商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取缔。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注销印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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