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股权变更一般可以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1、一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同时包括中国专利以及包括外国专利的,该合同可以备案,但备案部门只对其中的中国专利出具备案证明及公告。
2、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国内个人、企业或组织的,既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办理合同备案。
3、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中如果涉及外国人、外国法人或外国其他组织的,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办理合同备案。
商业秘密可以出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正确适用《公司法》关于公司出资方式的相关规定。
1.选择加盟的公司,通过网络进行咨询,觉得合适可以申请加盟。
2.选择家政公司的类型,可以是服务型,也可以是中介型。
3.服务型招收人手直接上门服务,中介型帮顾客寻找服务人员。上传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再与加盟公司签订加盟协议。最后开始营业,作为加盟商,只要有顾客需要家政服务就会有可观的收入。
一、注册家政服务公司的基本手续如下:
(1)工商局名称预核。
(2)银行存注册资本金,3万以上。
(3)找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报告书。
(4)工商局带上房屋租赁证明,公司章程等文件办理执照。
(5)凭执照回执刻公司印章,法人印章,合同印章,财务印章等。
(6)凭执照到地税,国税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7)到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机构代码证。
(8)银行开立基本户。
二、开家政公司,首先要解决好经营方式、经营内容、管理运作模式等方面的问题。在资金少、自身管理水平跟不上时,可选择办中介性质的家政公司。真正要把家政公司做大,一般选择全程企业化方式较好
工商变更地址网上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网上提交申请。在注册公司地所属区域的工商局网站登陆注册用户,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在线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在线申报;
2、审核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如果提交的资料有问题,会通知补充修改资料,再次进行提交;资料网审通过可以在网上预约提交书面材料;
3、打印网审通过的资料,盖章,去提交公司地址变更申请的书面材料;
4、工商局受理登记书面资料后,如果书面资料没有问题,告知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财务负责人
1、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
2、对于非上述三类公司的其他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
1、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3、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或股东会)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因此,非股东法定代表人应与股东(股东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则存在很大风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